然后,2003年3月,在这本小说校对完毕、已然付梓之际,我发现自己跟随笔下主角的脚步,坐在阿里亚纳航空公司一架飞往喀布尔的波音727飞机的窗边。跟阿米尔一样,我去国已久,实际上离开了将近二十七年;当初离开阿富汗,我十一岁,是个身材瘦弱的七年级学生。如今重归故土的我已三十八岁,是定居加利福尼亚州北部的医生,是一名作家,是一名丈夫,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我凝望着窗外,等待飞机刺穿云层,等待喀布尔在我下方出现。喀布尔出现了,我想起了《追风筝的人》中的几句文字,突然对阿米尔的想法感同身受:我突然感到和这片故土血脉相连。这让我大吃一惊。因为我曾以为我早已将这片土地遗忘。但我没忘。也许阿富汗也没有忘记我。文学创作有一条成规,就是你得写你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我却将要亲身经历我业已写下的事情。
由于这种异乎寻常的情况,我在喀布尔停留的两个星期绝对是一段超现实的日子,因为每天看到的地方、见到的事情,我已经在脑海中通过阿米尔的眼睛看见了。例如,第一次在人群拥挤的喀布尔街头走动时,和阿米尔一样,我心中充满了回家探望一位旧友的感慨。但跟阿米尔一样,我也觉得自己在祖国像个游客。我们两人都离开很久了,都没有亲自参与战斗,都没有和阿富汗人民一起挥洒热血。阿米尔的负疚我已经写下。如今我尝到它的滋味了。
很快,阿米尔的记忆和我自己的记忆之间的界线开始模糊。在《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中,我凭着记忆写出了阿米尔的经历,如今则轮到我来体验着他的记忆。当我坐车驶过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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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返乡手记
阿米尔将会第一个告诉读者他既不是最高尚的人,也不是最勇敢的人。但三年前,他做了一件既高尚又勇敢的事情。
他回到当时仍由塔利班管制的阿富汗,去偿还一笔未了的债务。离乡背井二十年之后,他旧地重游,只为补救童年犯下的过错。他回去拯救一个素昧平生的孩子,也为了让自己脱离负疚的苦海。这段旅途几乎要了他的命。实际上,派他去的人正是我。这是简单的事情。毕竟,阿米尔是我创造的,他是我的小说《追风筝的人》的主角。
第48章 (第2/3页)
他的喉结吞咽着上下蠕动。风掠起他的头发。我想我看到他点头。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己说。
然后我转过身,我追。
它只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它没有让所有事情恢复正常。它没有让任何事情恢复正常。只是一个微笑,一件小小的事情,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晃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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