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青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从袋子里取出酒菜说:“雨峰,这可不像是你呀。”
茶几的一端放着两套复制的证据材料,另一多半摆上了食品袋装的3个小菜。林雨峰从饮水机上拿来两只一次性纸杯倒上两个半杯的酒,自己先端起杯喝了一口,说:“你那儿一个电话,我这心里闹得连中午饭都没吃,都是人哪。”
赵青喝了一口酒,说:“雨峰,你觉得阎所长的话靠谱吗?”
林雨峰说:“律师的理要是都能当饭吃,法官就得饿死了。资本往成本低的地方流动是经济规律,发达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都往贫穷国家迁移,就是因为廉价劳动力嘛。”
赵青不解地问:“那你为什么还答应了?即便是按50%计费也得几十万,事态到了这种地步,还有花这个钱的必要吗?”
林雨峰说:“如果是你,你会承诺吗?靠封官许愿捏在一起,你能指望这样的队伍去攻城拔寨?丁元英是明白人,扶不起来的硬扶,到头来会摔得更惨。”
赵青忽然感觉林雨峰的话里话外有一种异样的情绪,疑惑地说:“雨峰,我怎么越听你说话越觉得不对劲儿,你整个是局外人在评论,好像这事跟你没关系了。”
林雨峰没有正面回答赵青的问题,而是说:“北京一辆车不够用,这两天我把车里的东西归置一下,开庭前你把我这辆车也调过去,不管胜诉败诉我都得会会这位丁先生。乐圣的失败是我林雨峰个人的失败,该我兜的我自己兜着。”
赵青心里咯噔一下,惊异地问:“你的意思……是脱离公司?还是……”第二问他没有说出来,显然是指败诉就跳楼那种可能。
林雨峰抽了一口烟,平静地说:“我林雨峰苦撑十几年,好歹也为中国音响树起过一块牌子,可以了,何必再做一副丧家犬的样子给人看。”
赵青轻蔑地说:“想合作大大方方提出来,何必出这种损招儿!”
林雨峰笑道:“别说这风凉话,不过过招儿,你能把小小的格律诗放到眼里?”
赵青嘲讽而无奈地说:“这么一来,小小的格律诗一夜之间就和乐圣齐名了。操!砖头瓦块都成精了。”
林雨峰喝了一口酒,悠然地点上一支烟,不紧不慢地说:“砖头瓦块成不了精,能成精的就不是砖头瓦块。可惜叶晓明这帮发烧友有眼无珠,刚一听到枪响就吓跑了。王庙村的农民一盘散沙,格律诗的股东各怀心事,又是前方告急又是后院起火,也真难为丁先生了。能在这么一盘实力悬殊的棋局走出一招一剑封喉的妙手,凭心说,经典。”
赵青说:“有一个问题我不明白,丁元英为什么不把诉讼前景告诉叶晓明他们?如果他承诺对诉讼结果负责,叶晓明他们还会临阵脱逃吗?他究竟想不想帮他们?”
赵青拍案说道:“好,我赞成!如果中国也有类似反倾销的法律,中国的Hi-Fi市场能轮得着他丁元英说话?他们那样榨取农民居然还叫扶贫,天理何在?一边是洋人对中国的产品实施反倾销,一边是国人在自己窝里恶性竞争,天理又何在?”
林雨峰摆了摆手说:“这些话留给蒋律师到法庭上抖搂吧,归根到底,乐圣既不输在法律也不输在国情,是输在我林雨峰。这场诉讼对两个公司已经不重要了,实际上已经成了我和丁元英个人之间的较量,而且没有赢家。”
两人又喝了一轮酒,林雨峰起身去打开电视机,把证据光盘放入VCD机,再次观看王庙村农民生产的场景。
赵青看着画面说:“雨峰,从格律诗股东的素质和王庙村这帮农民来看,其实丁元英根本没有能力运作这款音箱。”
林雨峰说:“不,他正在运作这款音箱。”
阎所长说:“雨峰,基于胜诉把握不大,如果你提出撤诉,我能理解。拿了委托人的钱打不赢官司,我们也不体面。但是,撤诉就等于承认了格律诗音箱的价格,依此类推,乐圣旗舰的价格就应该在2000元以内,乐圣旗舰的成本显然不具备这种承受力,其后果可想而知。我以为,败诉了,省这两个钱救不了乐圣。胜诉了,花这两个钱不算什么。打是死,不打也是死,打下去可能还有一线希望,不如拼死一搏。诉讼代理费可以做些调整,分为胜诉和败诉两档,胜诉按原合同的150%计费,败诉按原合同的50%计费。”
林雨峰问:“怎么个还有一线希望?”
阎所长说:“被告将1996年的《格律诗公司预备股东扩大会议记录》作为证据提出,目的是证明农户与公司从来就不存在隶属关系,从而规避商品产地和榨取式生产两个问题。这就‘此地无银三百两’了,无可避免地会将这位丁先生露出水面。我们对格律诗公司扶贫的宗旨不做质疑,会议记录和公司宗旨恰恰证明丁元英是整个体系的策划者,也恰恰证明丁元英早在公司还没有成立的时候就已经策划好了这场官司,现在他们之所以不需要律师,是因为丁元英已经为这场官司做了两年的准备,公司和农户从来就没存在过真正的独立。”
林雨峰默默地点点头。
蒋律师将一瓶矿泉水打开递过去。
林雨峰淡淡地说:“撤诉?求和?被人(被禁止)了连呻吟一下都没有,马上提着裤子说:你得娶我。乐圣得多贱哪,这块牌子还值钱吗?”
赵青叹了口气说:“唉——两难哪!我在想,如果我们扩张速度不是太快,如果资本运用再谨慎点,如果不是负债率过高,如果没有伯爵公司的落井投石……也许我们和格律诗还能对峙下去。”
林雨峰说:“没有也许,这个跟负债率和资本运用不当也没关系,失去市场的生产体系即便负债率是零,该倒闭也得倒闭。格律诗吃的是机柜,根本就没吃音箱的饭,音箱是他们在生存的基础上求发展,你跟人家对峙什么?两败俱伤他比你多一口气,他就是赢家。格律诗拒绝了伯爵,就是给你留了条路,知足吧。丁元英的意图就是逼你合作,乐圣的套件和销售网络,格律诗的箱体和生产基地,这就是丁元英的目的,扶贫。”
赵青点点头说:“从我们利用格律诗音箱促销乐圣旗舰的时候,我们以为格律诗是为他人做嫁衣,实际上已经掉进陷阱了,一旦被逼得走投无路也只能合作。”
林雨峰说:“正因为如此,官司输赢都得打。侥幸打赢了更好,打输了,说明法律默许那种剥削榨取的生产方式,那时候你再同流合污就无可指责,那叫逼良为娼。最重要的,是通过诉讼的合法形式揭露丁元英伪君子的真实面目,社会舆论自有评说,让他在有识之士的声讨声中臭名昭著。我是输家,丁元英也休想成为赢家。”
方秘书出去了。
林雨峰又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儿,忽然起来到办公桌写了一张留言条,把留言条贴在办公室门上,虚掩上门,然后下楼了。条上写着:赵青,门没锁,你先等我一会儿,我下去买点东西马上就回来。
林雨峰出了大楼来到附近的一条街道,找到一家小酒馆,在摆满时令小菜的柜台前看过来看过去,买了一包卤花生米、一包卤豆腐干和一包卤凤爪,买了两瓶高度数白酒,要了两双一次性卫生筷子,拎着一袋子酒菜回到办公室。
这时乐圣公司的人已经下班了,走廊里静悄悄的,办公室门上的留言条也不见了,显然赵青已经复制完证据回来了。
林雨峰关上门把酒菜放到茶几上,豪爽地说:“喝酒,借酒消愁。”
阎所长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继续说:“格律诗事件表面上是侵害了乐圣公司一家,而实质上是冲击了整个音箱市场,甚至更大的范围。最可怕的是它传播了一种观念:我可以这样竞争。一旦这种观念被法律默许,各行各业凡是适合这种生产方式的产品都会卷入这种恶性竞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法庭有义务本着公共利益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保护正当竞争的原则,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林雨峰关上电视,从VCD播放机里取出证据光盘,把所有证据资料归置到一起推给阎所长,说:“老阎,乐圣的荣辱就托付给你了,四个字:拼死一搏。一会儿赵青带你们去电脑机房复制两套证据,我们没事的时候也研究研究。你重新起草一份代理合同,代理费就按你说的办。”
阎所长示意蒋律师收起证据资料,起身与林雨峰握手告辞,说:“雨峰,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你放心。你们也多考虑考虑,有什么想法随时联系。”
于是,赵青带阎所长和蒋律师去电脑机房复制证据。
办公室里剩下林雨峰一个人,他疲惫地在双人沙发上躺下,头枕着沙发扶手,两只脚搭在另一端的扶手上,手里拿着一支烟,眼睛望着屋顶凝神,脑子里想着《格律诗公司预备股东扩大会议记录》里的一句话:两败俱伤你比他多一口气,你就是赢家。
阎所长为了让林雨峰能清晰理解蒋律师的意思,像背经书一样罗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3条、第54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1号《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4条的规定。
蒋律师说:“格律诗公司没有递交应诉答辩书,原因就是他们股东内部出了乱子,已经顾不上应诉答辩了。这个情况说明一个问题,叶、冯、刘三人对胜诉没有信心,所以及时脱离了公司。他们是最了解公司情况的人,他们判断出败诉可能性的根据是什么?焦点也在生产方式上,正是生产阶段的不正当竞争让他们得出了可能败诉的结论。”
阎所长说:“雨峰,格律诗公司只是前台做戏,你的真正对手是丁元英,无论作为诉讼代理还是作为朋友我都必须要告诉你,胜诉的把握不大。要证明被告在生产阶段存在不正当竞争,就必须首先证明生产农户与格律诗公司的隶属关系。在丁元英的设计里公司与农户是一个体系里的两个部分,千真万确是一回事。但是,要证明这一点非常困难,个体户再小也是法人,一纸工商执照就把这种实质上的隶属关系变成了法律上的商业关系,很难说法庭在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会采信哪一个。而且,即便隶属关系成立也未必就能胜诉,客观上的不正当竞争不等于法律上的不正当竞争。违反了上述法律是否可以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适用反倾销法没有问题,而中国的法律在这方面还是一个空白。”
赵青问:“叶、冯、刘三人不知道这个道理吗?可他们得出的是相反的结论。既然关注的焦点都一样,他们的根据是什么?”
蒋律师解释道:“观念,传统观念!一是传统的‘事实胜于雄辩’的观念,二是传统的疑罪从有的观念,三是传统的青天大老爷的观念。中国人一直接受简单的文化思维教育,他们相信法律是神圣的,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这时,他听到方秘书熟悉的敲门声,于是迅速起身恢复平时的威仪,然后以平时习惯的语气说:“进来。”
方秘书进来问:“董事长,要不要把电视和VCD机撤掉?”
林雨峰说:“不撤,先放几天。”
方秘书又问:“快到下班时间了,董事长还有没有其它安排?”方秘书的意思是指需不需要通知重要部门的负责人留下来研究证据的事情。
林雨峰说:“没有,下了班都回去。”
第四十章 (第3/3页)
很难想像这些正统的东西怎么能和画面里的东西联系在一起。”
林雨峰指着《格律诗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的文件问:“这个肖亚文是什么人?怎么她成了格律诗公司的法人代表?”
赵青从资料里抽出相关的文件递给林雨峰,解释道:“肖亚文参加了证据交换,我们和法官都质询了这个问题。格律诗公司求和失败之后,叶晓明、冯世杰和刘冰三个股东担心败诉会给他们个人带来经济损失,就把各自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欧阳雪。在这之后,肖亚文出资35万和负债40万从欧阳雪手里购得51%的股权,她就成了董事长兼总经理和公司法人代表,也是这次被告方的诉讼代表。这个女人是警官大学毕业,很有气质,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社会阅历,此前就职一家猎头公司。”
蒋律师说:“这次交换证据是正式开庭前的预备庭,证据表明,以比对商品成本胜诉的可能性已经不存在。那么,我们以反不正当竞争为起诉理由的法律根据是什么?格律诗公司的生产违反了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规定,这种违法的生产方式使格律诗公司的产品低于正常的生产成本,反映到市场上就形成不公平竞争。如果产品从生产阶段就已经存在不正当竞争了,那么市场销售阶段所延续的必然是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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