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生活节奏可以用紧张、疲倦、单调或与之近似的词来形容。用李大柱的话来说,那三年就是从火坑里爬过去的。的确,一九九八年前后的高考,就是一道鬼门关。然而过关后的喜悦,也大有古人云得金榜题名时的快意。在李大柱连滚带爬地冲出这一关后,曾摸着他小弟的头,指着已经被自己翻烂的书,自豪地说;“三,看见没,你哥这几年读的书,够你用小推车推一上午的。”这话确实是大了点,但李大柱在他家老三眼里,已然成了英雄,成了权威,因为他考上了省师范大学。老三也铁信自己大哥读的书,用小车推也得推一个上午。
那时最好的放松方式,就是下午晚饭后去打场篮球,那一身的大汗可以把疲惫和压抑驱散掉。篮球既放松了压力,缓解了身心,也锻炼了身体,还增加了友谊,是那时绝佳的调剂品。
李冉冉经常拎着一个公用的军用水壶,再拿一块蓝色的公用毛巾,看我们打球。她既不助威,也不叫好,只坐在那里静静地看。偶尔会纤细地喊一声:“谁渴了?来喝水。”显然她既不是观众,也不是裁判,而是后勤。当然,她关切最多的,还是赵向斌,“向斌哥,慢点跑,擦擦汗吧,别感冒了。”每每赵向斌运球最激烈的时候,不懂球的李冉冉常常这样喊出一嗓子。她地喊声,经常弄得赵向斌哭笑不得,正急着运球呢,李冉冉不是喊加油,而是喊慢点跑。但又不能说什么,明明这是在关心自己。后勤李冉冉在的时候,陆虎打得非常卖力,一米六五的他,蒙起来也能盖几次帽。
那是高二上半学期的一个下午,小雪节气刚过,当时天气已经凉了下来。李冉冉穿着一身红色运动服,提着水壶来看球。这次她带来了自己班里的一个同学。她的这个同学,上着一身白色的薄羽绒服,下穿浅蓝色的牛仔裤,一双红色运动鞋,整个打扮洋溢出少女所特有的青春气息。除了这利落的衣着外,她光洁白皙的脸庞,被初冬的风吹得有些发红,像是微熟的苹果。长长的睫毛下,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出清澈而单纯的光,那光里没有提防没有戒备。而更醒目的,是她那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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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那束摇摆的马尾 (第1/3页)
与宋佳地相识,是我人生记忆里的一湾绿洲,也是同窗往事里地一处酸甜。就像清甜的泉水点上了柠檬的汁液,一股股酸酸地甘甜,但深揭下去,却也有触骨的疼痛。这股甘甜,深埋于心底,那种疼痛,深埋于甘甜。
我们地相识,是必然中的一个偶然。宋佳是李冉冉在这所学校里最好的朋友,按现在的话讲,是最亲近的闺蜜。她家住在离学校稍远的邮电局家属区,当时,那片家属区还不是楼房,只是临近大路边的几条胡同穿起来的一些低矮的瓦房。瓦房的不远处,是护城河最宽阔的一段。曾经,这是我很熟悉的一片区域,也是初春里我为了等待而夜宿过的一片区域。
说到必然与偶然,是因为身处赵向斌、陆虎护卫下的李冉冉,经常把自己的闺蜜宋佳带在身边,而赵向斌、陆虎等人又与我整日黏在一起,从这一关系网络上说,我们地相识是必然的,也是迟早的。
而偶然的是,我们地真正接触,是缘于一次错觉,我视力或者说眼神上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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