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晋有喜:四爷,宠上天!

〖福晋有喜:四爷,宠上天!〗

第1426章 【8月12日更新】四爷正揪着她的衣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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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跳跃,无关乎爱情,只是纯粹的欣喜,小美好。

让她觉得自己的付出和心血,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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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的,则不变。

除了以上两点做了改变,另加几条律例。

一、禁止买卖婢女。

二、禁止强迫女子。

三、提倡女子教育。

不知怎的,若音看到这里的时候,心灵被震撼到了。

因为这件事,可以说是她在大清参与的一件大事。

只不过,她以为最后就算朝廷和四爷有了决定,也只是朝廷以四爷的名义,昭告大清。

却不曾想,居然是以她和四爷的名义一起昭告的。

此刻,她激动得双颊绯红,心脏也欢快的跳跃着。

四、提倡女子劳动。

五、提倡女子实业。

六、男女工资平等。

七、保护女性。

八、禁止溺女婴。

之前妻子诬告丈夫,按诬告罪定罪。

可丈夫诬告妻子,却要在诬告罪的程度上减三等。

现在,双方惩罚对等。

另外将“至死者,绞监候,故杀亦绞。”

改为和女性一样“至笃疾者,绞。死者,斩。故杀者,凌迟处死。”

九、禁止束胸。

十、禁止缠足。

等等......

看到最后,若音发现右下角的红戳处。

写着“经朝廷议政大臣商议,最终由皇上与皇后娘娘审判的结果,故向全大清百姓发出此告示。”

第1426章 【8月12日更新】四爷正揪着她的衣领呢 (第3/3页)

人定罪,须妻自告乃坐。先行审问夫妇,如愿意离异者,断罪离异;不愿离异者,验所伤应坐之罪收赎,仍听完聚。至笃疾者,绞。死者,斩。故杀者,凌迟处死。若夫诬告妻或妻诬告夫,按诬罪定罪。”

这一条律例,改的是对男性的偏颇。

之前丈夫打妻子,打骨折以上,受的惩罚只不过在打不相干的平民基础上减罪二等。

现在,丈夫打妻子,打骨折以上,受的惩罚和女性一样不减罪,所受的惩罚按照打伤不相干的平民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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