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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跟着时代的潮流(求鲜花,收藏) (第1/2页)
程处默花了500两金子,将尚秀芬从妈妈那边,赎了身。500两黄金,相当于25000贯,在这斗米五文的贞观初期,这些钱,够一个十口之家,吃一辈子都吃不完。花魁不愧是花魁,价格还蛮贵的。回到尚秀芬的小院子,拿出他的卖身契。“从此以后,就是本公子的人了。我还顺便把你的小丫鬟也一起买下了。毕竟是他一直照看你的起居,熟人用着也方便。走吧,我们先去旁边的兴宜坊,买栋房子”说着就拿起了尚秀芬的行李。
贞观初年的长安城,人口其实并没有那么多,很多的坊都没有住满,还有大量闲置的房子。不像后来,开元盛世,连杜甫这个诗圣,都说长安居,大不易。那个时候房子就基本被住满了,而且房价也涨得很高。杜甫那个时候好歹也是一个官,但却在城里买不起房子,只能在城外,租一个小院子住住,每天,还要骑着驴,到城里来上班。现在的房子价格还是比较便宜的。程处默不过花了50两黄金,就买到了一幢三进的大院子。然后又去牙行,买了十几个仆人,顺便让他们买些生活物品,添置一些家具,并且将整个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下。这也算是让尚秀芬在这安家了。尚秀芬看着眼前这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开心的蹦了起来。说道“公子,我好开心啊,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我再也不用像一棵无根的浮萍一样。”
“是的,这个房子以后就属于你了,你就是这里的女主人,我一有时间就会过来看你,这里是属于我们温馨的小家。”程处默拉着尚秀芬的手说道。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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