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之我儿子是程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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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人走茶凉,自古皆然【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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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颖达用鹅毛笔在宣纸上写了几个字,虽然第一次写,不习惯,

但他还是双目大亮,道:“又快,又小,造价低廉,还节省了纸张。”

其它先生也是一一赞叹:“此物,若是能普及,是寒门学子之幸。”

程明冲点头。

当即,孔颖达就去面见李二了。

世界,为何有马车?

因为人懒,为了不走路。

也因为懒,世界才会有了进步。

这是一个歪理,但听起来,绝对有几分道理。

话说,崔家家主知道了崔浩之死,脸色平静,摆了摆手,就是打发下人去处理尸体了。

“不了,不了。”孔颖达赶忙摆手,

用孔雀翎,这太珍贵,而且暴遣天物。

在孔颖达看来用鹅毛是最好的,比毛笔好。因为鹅毛造价低廉,而狼毫什么的,比起鹅毛,还是贵了些。

孔颖达走上去,希望程明冲将鹅毛笔借他一写。

程明冲不介意,将鹅毛笔交给他。

这本来就是赌约,

崔浩死了,也就死了。崔家家主,还不会为了崔浩去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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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人走茶凉,自古皆然【求收藏】 (第2/3页)

冲还真的是在国子监杀气人。国子监里一些崔家的学子,悄悄离去,去禀告家主。

而程明冲则似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笑道:“各位,对于我这鹅毛笔,有什么看法?”

孔颖达也似乎忘记了崔浩之死,道:“用鹅毛做笔,却是不凡,但,只能用鹅毛吗?”

程明冲笑了:“侄儿,你也可以用孔雀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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