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忽打断了陈戎想要说的话,说出了一句令陈戎终身难忘的话,直到后来陈戎已经可以独挡一面时,依旧奉这句话为圭臬。
郑忽说:“为将者,当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如此方能收人心,聚士气,正所谓将有道,则令行,令行则万人如一人,如臂使指,焉有不胜之理?”
陈戎面色肃穆的听郑忽说完,生怕漏掉了一个字,这虽然是只言片语,但是对陈戎来说意义却完全不一样,能得到郑忽亲授兵法,这不仅是莫大的荣耀,更是对他的信任和鼓励。
此时的兵法就是屠龙术的代称,除了一些传承自上古的大族,平常的贵族士卿哪有几家有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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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从后来宰予问丧,孔子反问了句“食乎稻,衣乎锦,于汝安乎?”就可以看出,至少在孔子所处的时期,吃稻饭在北方是被视为和穿锦衣一样的高级享受。
郑忽这个地主家的儿子除了在齐国时尝到了稻米的滋味外,回到郑国这么长时间也没吃过稻米饭,更别说陈戎这个小贵族之家了。
将口中的干粮咽下,又喝了口水,郑忽决定要给陈戎好好上一课。
“汝带领乡人去寻仇时,可是与乡人同食同住?”郑忽面对着陈戎反问道。
“是……可是公子乃千金之躯,怎可与我们这些粗人一样,况且……”
第七十三章 应对之策 (第2/3页)
都得先让蔡侯喝一口,这不是郑忽郑忽谨慎过头了,而是宫廷的中的侍宦是不可用常理来推测的。
“公子要是吃够了餱粮,大可与蔡侯同案而食,不必与我等同食,而且卑下刚刚可看到了,庖厨处的膳夫为蔡侯准备的是稻饭!”说着,露出一脸的向往之色。
郑忽看着陈戎那没出息的模样,心中好笑,不过,心中也确实为蔡侯的奢靡生活感叹。
要知道,此时的稻米可不是后世沙漠里都能种的杂交水稻。在中原地区,稻米属于珍贵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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