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肉在中国古代从来不是特例,虽谈不上普遍,但也时常发生。
在历朝历代的史书里都人相食或者易子而食得记录。
像人妻瞒就干过用人肉干充军粮的事情。
儒家最喜欢歌颂尧舜禹等古圣先王,说什么“尧有九年之水,不失为帝;汤有七年之旱,不害为王。”
就以当时的生产力来说,民根本无半年可积之粮,若真有这样的灾害,那么很明显,人相食是必然。
鲁迅说:“中国几千年历史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
这不单是对封建社会黑暗的控诉,更是对古代社会吃人现象的真实表达。
而在如此,或许吃无辜人的肉会被社会所不容,但是吃仇人的肉绝对是被整个社会普遍接受的。
这种事情,郑忽暂时还无法管束,社会风气如此,要想改变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
郑忽走
为了保持秩序,防止有人因情绪激动而出现骚动甚至是酿成暴乱,郑忽还特意将长葛的驻兵给调了过来,用以维持秩序。
任何时候都不要低估诸夏民族的复仇决心。
远的不说,就说豫让为了给智瑶报仇,甘愿漆身为癞,吞炭为哑。
事君尚且如此,为人子者事父事母,为父为母者垂爱子女更不必说。
若任由这些人有仇的报仇,有怨的报怨,估计那些曾为祸乡里的匪寇身上难剩下哪怕是一丝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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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新郑来使 (第1/3页)
郑王天下初临第一百四十六章新郑来使?“功已酬,爵亦已授,然今日忽汇集父老于此,非只授爵酬功之一事也!”
“《诗》云:‘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又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往者棘泽之不宁,长葛内忧,士庶离散,败家破业有之,妻离子散有之,此棘泽故也,乡人曰:‘恶不可恃,善不必扬’,正所谓‘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亡身’,棘泽为祸之烈,此父老兄弟所共见共知也!”
“忽负长葛之重,行奋进之事,终破盗寇于棘泽,然忽经年日浅,不明不敏不识不智,故今日棘泽自三匪首以下及大小匪首并其余人等,二百三十余人,尽付于公论!”
话音刚落,长葛圜吏便按照郑忽原先的安排,将被关押的匪寇押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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