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崇祯第一权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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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第六章 贪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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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天启朝有名的黄山吴养春案就是阉党强取豪夺,搜刮民脂民膏的典范。

吴养春,徽州歙县人,说起来跟毕懋良和毕懋康兄弟还是老乡,不过这个吴养春并不是什么进士出身的高官,他就是个商人。

徽州歙县正是徽商的发源地,这里的商人可谓多如牛毛,而歙县吴氏则是徽商中最有名的一支。

这个有名可不是在徽州有名,而是在整个大明都有名,因为歙县吴氏为了光耀门槛,给朝廷捐纳过两次。

所谓捐纳其实就是花钱买官,这是明朝中后期特有的规矩,有钱人家可以向朝廷捐献一定的银两,朝廷则会根据银两的数量给予一定品级官职作为回报。

这事还没完,紧接着吴养泽的家仆吴荣竟然侵吞了吴养泽的家产,还霸占了吴养泽的小妾,真是岂有此理,吴养春作为家中老大,这时候又去帮吴养泽收拾家仆,状告吴荣,想让官府严惩,结果吴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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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捐纳得来的官都是没有什么权力的散官,也就是自己管自己,管不到别人,也不会对朝堂产生什么影响。

歙县吴氏祖上靠采买黄山上的木材起家,后面又响应朝廷号召,为边军将士输送粮草辎重,换取盐引,做起了盐业生意,并因此而暴富。

名利,名利,这名利二字不知道害死多少人,这人一有了名,就想求利,这人一有了利,就想求名,而在明朝经商是贱业,当官才是光宗耀祖的行当,于是乎,歙县吴氏暴富之后便开始捐纳买官了。

歙县吴氏第一次捐纳是在万历初年,那时候万历刚继位,京城地震,北方遭遇旱灾,南方又遭遇水灾,吴养春的爷爷吴守礼主动捐出白银二十万两用来赈灾,朝廷大为褒奖,授吴氏南都光禄寺属官两员。

歙县吴氏第二次捐纳是在万历二十五年,那时候万历朝鲜战争正如火如荼,皇宫又遭遇大火,朝廷急需用钱,吴养春的父亲吴时佐率兄弟子侄捐献白银三十万两以为军资,助明军在朝鲜击败倭寇,朝廷再次大大褒奖了一番,并授予吴养春这一辈兄弟五人中书舍人之职。

他这么说自然是有目的的,因为他准备派人去福广搜刮一番,将福广的财富搜刮干净,到时候,自然会天怒人怨,民不聊生!

这是阉党的惯用伎俩,他们经常强取豪夺,激起民变,但是,传到天启耳朵里却是刁民抗税,意图造反!

崇祯比天启还要难糊弄一点,所以温体仁才会这么说,他这是为了今后的搜刮行动埋下伏笔,到时候,搜刮完民脂民膏,肯定会搞得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他可以直接在崇祯跟前把手一摊,推脱道:“皇上,您看,我说张斌搞得福广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不假吧!”

阉党有这么无耻吗?

魏忠贤在日,更无耻的事情都做过!

应该说,歙县吴氏是当时商人的典范,虽说他们捐助银两是为求官,但也为朝廷赈灾和对外战争做出了不少贡献,按理来说,朝廷应该好好褒奖并给予一定的照顾。

万历朝的确是这样,朝廷褒奖完歙县吴氏,还对他们相当的照顾,其他做盐业生意的商贩在换取盐引的时候总要被贪官污吏盘剥一番,歙县吴氏却从来没被刁难过。

但是,一到天启朝,这朝廷对歙县吴氏的态度就变了,或者说贪官污吏的手已经管不住了,他们可不管你歙县吴氏是受到万历皇帝褒奖的义商,一旦有机会,他们就要扑上去撕咬几口。

比如,吴时佐死后,因为吴养春是长子,分得了黄山两千多亩山地和淮阳等地的盐业生意,而次子吴养泽却只分得了盐业生意没分得山地,于是他不服,跑去跟大哥打官司。

结果,这场官司旷日持久,直到吴养泽死了还没个定论,有个姓骆的巡按御史还将两千多亩山地中的一半给侵吞了,说是吴家隐报商稅,特将一半山地没收入官!

第七卷 第六章 贪腐之道 (第1/3页)

温体仁带着党羽到崇祯跟前诬陷张斌,说什么张斌结党营私,任人唯亲,欺上瞒下,残害异己,欺压百姓,强取豪夺,这些倒还罢了。

这些罪状虽然是诬陷,但还有那么一点点牵强附会的证据,不过,他最后来一句,张斌都搞的福广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了,这就有点过分了。

这完全是胡说八道,一点依据都没有,福广两省的老百姓这会儿可以说是安居乐业,生活富足,哪里来得天怒人怨,民不聊生!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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