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俾斯麦并不满意大学的生活,在其就读大学期间,他经常腰间佩剑,并牵着一只大狼狗。但却无心向学,并染上了很多恶习,曾与同学进行过27次决斗。
后来,虽转到柏林大学入读法律系,但他却并不满意。虽然毕业后成为了律师,但他并不甘于此,于是投考政府的官职,当上了一个小书记员。在此时他结识了一位贵族女子,并结下婚约,可是他没钱,想以赌博赚钱却反而输掉所有金钱,并欠下很多债务。
因此,这次婚约取消了。
其后他结识了一位牧师的女儿,再订婚约,可惜,那位女子亦跟一位富有的军人走了。
结果,俾斯麦只有带着欠债,灰溜溜地回到了家乡。
“青年时期的俾斯麦,可以说是一事无成,满身的陋习,谁能够想到他后来竟然成为了一名伟人?”
欧阳饶有兴趣地笑了起来。
可是有一点,欧阳不得不非常钦佩俾斯麦,那就是他百折不挠的精神,若是换成一般人在接连遭遇破产、未婚妻的背叛等不幸遭遇,又有几人能够重新站起来奋发图强?
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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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先后担任普鲁士王国首相、德意志帝国首相,用他那强大的政治、统帅、智慧能力,将普鲁士王国的军队,打造成了一支充满铁与血的能征善战的军队。
在短短的数年时间里,俾斯麦率部,先后发起了普丹战争、普奥战争、普法战争等,大大小小数百次的征伐,横扫了数百个城邦,结束了长期处于分裂状态的德国,建立起了雄踞欧洲大陆的强国——德意志帝国!
“我记得俾斯麦未发迹前,貌似挺惨的!”
一时间,欧阳想起了几个,有关俾斯麦年轻时候的趣事。
俾斯麦未满17岁时,便入读了格廷根大学。
第459章 俾斯麦 (第1/3页)
俾斯麦的出现,彻底让欧阳陷入了疯狂状态。
不为其他,就单单为这个名字。
俾斯麦这个名字,在19世纪,乃至后世,都有着无比巨大的影响力。
俾斯麦,是军事家、政治家、外交家于一体的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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