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优势就在这里,原告开出一个话题,这个话题是原告已经精心准备的话题,被告属于被动的接受这个话题。原告能开出这个话题就代表原告认为这个话题对己方有利,如果原告傻X的去讨论被告有利的话题,那这律师肯定是不合格的律师。
三青的态度非常符合曹云的立场,如果三青彬彬有礼,知道进退,会让法官对她产生一定的好感和信任感。在这种需要法官主观进行最终判断的案件中,法官的态度是很重要的。同时也是因为一些领域存在法律问题。比如婚姻法规定,没有结婚证就不是夫妻,但是又承认有实际婚姻事实,非重婚者的夫妻关系。这是因为很多农村五十多岁之上的人没有结婚证。律师就要撕开类似的漏洞钻进去。
族谱能不能成为证据,这需要辩论,不过因为族谱的严肃性,法官很有可能会承认族谱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五十九章 原告之势 (第1/3页)
曹云转身道:“我原本只是猜测,青青是医学院的学生,怎么可能没有注意到这点呢?我问了青青,她告诉我,太郎几年前就已经知道她不是自己的女儿,并且太郎还私下做了一份DNA检测报告。这份报告一直保管在太郎法律顾问处,需要不需要我请法律顾问作证,证明三青你看过那份检测报告呢?”
有人要问,曹云接单之前,并不知道这些事,为什么能从这点突破呢?
作为一名原告律师,如果没有事后调查出存在这些隐情的话,曹云是不会从族谱入手,而会从实际存在养父女关系入手。对方无法证明太郎是否知道青青非亲生女儿,只需要青青上庭,咬死也许有,也许没有的太郎知道青青非亲生的结论,对方就很难扳倒这条理论。
如果是这样,是否承认抚养关系成立,就要看法官最后的决定了,对于结果曹云是没有把握的。反过来说,现在曹云也没把握,但是曹云的边角料计划的目的就是不需要法官去决定。
阅读覆手最新章节 请关注凡人小说网(www.washuwx.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