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笔迹是极难鉴定的,有很多情况会造成签字失真。比如笔不是自己习惯用笔,比如垫了一本在手上,甚至座椅的高低不同也会影响笔迹的不同。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大量收集目标的签名,收集的真签名越多,鉴定出的结果就越准确。
假设是专业人员针对某人签名进行训练,甚至拿到其签名时的视频,模仿其动作形态,这样伪造签名要分辨难度极高。
不过在法律上因为笔迹鉴定难度比较高,有一定错率。所以笔迹证据是次后证据,比画押指纹高,但是低于视
三大财团之宇宙集团子弟。本应该黄袍加身,最后却流落街头,区别在于,你敢不敢做。诸如玄武门之变,李世民不敢,那他自然也当不了皇帝。当有足够的利益,很多人会放手一搏。
计划通。杀白素,换遗嘱,公布遗嘱,搞定收工。不过其中有技术方面的问题。
曹云问:“恕我冒昧,白总之前是不是立过其他遗嘱?”
白素反问:“曹律师当过警察,请问知道伪造签名识别率是多高吗?”
说一个真实案子,a用妻子的身份证借贷,妻子坚持自己没有签名,没有借贷,但是司法笔迹鉴定是妻子本人。在妻子强烈的否认情绪之下,法官和检察官去银行拿视频。虽然借贷的女子和妻子很相似,但警方技术人员确定女子和妻子不是一个人。最终判定不是妻子借钱。那么伪造的签名怎么能通过司法鉴定呢?
第三百五十八章 上任 (第3/3页)
白素:“在遗嘱被盗前后,我经历了一些事。根据我的推测,对方不是想偷遗嘱,而是想伪造调换遗嘱。只不过保镖确实很出色,避免了意外的发生,所以对方没有掉包遗嘱,只是偷走了遗嘱。”
曹云是聪明人,立刻明白了其中关节:有人要杀白素。
这伙人首先要掉包遗嘱,掉包遗嘱这边很顺利,成功的拿到遗嘱。但是杀白素的行动却失败了,于是他们不能掉包遗嘱,否则等同出卖了雇主。因为首席律师昏倒,救护车到达,加之现场情况比较混乱等原因,无法将遗嘱原本的还回去。
没错,就是要有这个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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