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他,兵强马壮耳!”
战争,往往会被赋予很多政治上的因素,加上经济、文化、计谋、大势等等这些,
但如果抛开这些外在因素,
只看眼前的这场遭遇战,
谁输谁赢,
先前六千铁骑拦路,就能迫使对方将领在坐拥三万大军的局面下原地布阵不敢妄动。
李富胜伸手,自有一侧的亲兵亲自将一杆马槊举过来。
李富胜左手持槊,
他没问郑凡,因为他清楚,郑凡这种人才,不适合去在战场上出什么意外,至少,不适合去第一波冲阵。
他问的是梁程,他问道:
“可敢与我同去!”
梁程没有回答,而是主动策马向前,那股子傲气,宛若天生。
李富胜眼里冒出了精光,忍不住对郑凡道:
“郑守备,此人可否交予我?”
郑凡只是笑笑,没说话。
我倒是想给,但人家可不会跟你走。
李富胜也只是开开玩笑罢了,这种家将,一般不会改换门庭的,最为讲究的,就是“忠诚”二字。
在李富胜的示意下,一名亲兵将自己的马槊递给了梁程,梁程将其提起。
李富胜策马上前,来到了那千骑的前方。
看样子,他是打算亲自冲阵。
但没人敢去阻拦他,没人去说什么将军您身份贵重还要指挥大军不能轻易涉险云云。
这就是李富胜的风格,他喜欢杀戮,喜欢听敌人的惨叫,喜欢他们的鲜血溅洒在自己身上的温度。
哪怕如今已然是总兵官,但他依旧喜欢冲杀在第一线。
郑凡左看看右看看,
李富胜上前了,梁程也上前了,
旁边还有一名亲兵也在看着郑凡。
似乎只等郑凡示意,他就会将自己手中的马槊递给郑凡。
先前,三人的对话,周围亲兵也都听到了,虽不明但觉厉。
但郑凡在扫了他一眼后,就迅速地挪开了视线,开始眺望远方,在观察着远方的云。
你让郑守备骑着马顺势砍砍人,这没什么问题,八品武夫的实力外加这半年来磨砺出来的马术,足以实现。
但马槊这玩意儿,郑守备没玩儿过啊,也没练过。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这是要去冲阵啊!
看着前方乾军密集得如同刺猬一般的阵形,
这要是一头扎进去,
人想没,真的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
郑守备怕死,认怂。
不,
他是得为其他魔王们负责,得为了他们好好地活下去。
这就让身边那名亲兵都有些尴尬,想直接问,又不好意思,最终,只能自己硬着头皮策马上前,补入了冲阵营的位置。
“镇北军!”
李富胜发出一声大喝。
“虎!”
下一刻,其身后的千骑一起将手中的马槊垂立在了地上,发出整齐的铿锵之音。
不用传令兵了,因为这早就是演练过无数遍的东西。
当自家总兵打算亲自率领破阵营冲锋时,其余各部该如何配合,大家都心知肚明。
蛮族是最好的陪练,一切的一切,他们早就在荒漠上实战过不知多少次。
也因此,
下一刻,
一个一个地游击将军开始指挥自己的麾下开始调整位置,一道道军令开始下放。
这一来说明了李富胜性格上的“鲁莽”,这种带队冲阵的事儿,真的没少干;
二来,则意味着就算李富胜嘎屁战死了,他的部下也不会陷入群龙无首的状态,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群龙无首。
一时间,
除了李富胜所在的这一千持马槊的冲阵营岿然不动以外,
整个外围战场的近两万镇北军铁骑都开始了运动,乾军军阵之外,尘土飞扬,马蹄阵阵,当真有一种山雨欲来的磅礴气势!
郑凡能够看见最前方的那些乾兵脸上挂着的紧张神情,同时,将自己的手默默地放在马刀上。
另一只手,放在了胸口位置,感受了一下魔丸的存在。
虽说自己不用去冲阵,但想来自己随后也会跟着一起冲锋的。
呼……
看着四周镇北军士卒脸上流露出的那种渴望神情,
郑凡发现自己就像是一只哈士奇混入了一大群野狼之中,
平时还能混混,也看不出什么明显的区别,
关键时刻,就真的露怯了。
一阵风吹过这里,将先前才被扬起的沙尘鼓动得更为夸张,但两万镇北军骑士,已然在极快的时间里完成了准备。
不算李富胜亲领的冲阵营的话,总共七块骑兵方阵,依旧是原本负责截后的两个游击将军负责后方,而在东西两侧,也是各有一个方阵。
而在冲阵营两侧,也是各有一个方阵,在冲阵营后面,也就是郑凡所在位置,也有一个方阵。
待得风开始渐渐平息后,
战场的氛围却开始安静下来,哪怕是骑士胯下的战马也只是默默地刨动几下蹄子,不敢再有过多的动静。
只是,这种安静,所带来的压迫感,却是之前的数倍!
李富胜举起手中的马槊,
一声长啸从李富胜口中发出,
“虎!”
“虎!”
“虎!”
李富胜身后这一千冲阵营开始以一种节奏将自己手中悬着的马槊底端整齐地砸在地面的冻土上。
“虎!”
“虎!”
“虎!”
随即,是两侧的骑兵方阵开始用兵刃敲击自己的甲胄,将这种节奏传递了下去。
乾军东西方向的两个军阵也受到感染,开始做出同样的动作,
到最后,
像是玩墨西哥人浪一样,
后方负责截断后路的两个军阵也发出了相似的呼喝声。
撇开先前冲击滁州城的城门直接夺城而入不谈的话,
眼下,
才是镇北军南下进入乾国国境上的第一战!
当世第一骑兵军团,他们的荣耀,他们的恐怖,他们的风采,将第一次呈现在这块属于邻国的土地上,呈现到乾国士卒眼前。
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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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北军铁蹄所踏之路,俱为尘土!”
李富胜这话说得很豪气。
是的,不管对面乾军将领在用什么计策,老子直接将你品字阵形中最为坚固的那一块给冲掉,让你的计策都见鬼去吧!
计策再多,再智珠在握,在绝对实力面前,都会显得极为苍白和可笑。
绝对实力是什么?
马槊分槊锋与槊杆两部分,槊锋刃长达50-60CM,远远长于普通的枪、矛类武器,其杆为通常使用柘木,是细柘杆浸泡油晾干后,用鱼泡胶黏合而成。
骑士策马冲锋时,持马槊,等于是给马槊带上极为可怕的势能,借着这股子惯性,同时搭配上骑士娴熟的马上功夫和使用技巧,足以化作最为刚猛的“刀锋”,切开眼前的一切阻挡。
骑兵对决时,它的作用非常之大,在对步兵时,它也依旧恐怖,就如同先前乾军军阵之中所射出的床弩弩箭一样,一旦这千骑开始冲锋,相当于一千支比床弩更为恐怖的利刃铺射了过来,一根马槊上足以挂上好几个串糖葫芦。
当然,这种一次冲锋之后,马槊就得暂时放弃,骑士得拔出近身的马刀继续厮杀。
“不管对面的乾将在耍什么花招,在做什么打算,有什么心思,都不用去管。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燕国的国情和乾国大不相同,并没有多少当文抄公的市场。
最重要的是,平时一直沉默寡言的梁程,今儿的话,有点多啊。
不过,这会儿也不是私下里偷偷说悄悄话的时候,先前的试探已经过去了,接下来到底该如何做,得迅速拿决定了。
李富胜看向梁程,道:
“你家主人可曾教过你,战场之上,什么才是真正的取胜关键?”
靠的不就是兵强马壮么?
“冲阵营,列阵!”
伴随着李富胜一声令下,中军开始分割开来,有一支千人骑开始向前列阵,每个骑手的手中,都拿着一杆马槊。
马槊这种武器,看起来和长矛以及西方骑士喜欢用的长枪很相似,但实际上,它更为复杂,同时,也更为贵重。
在古代,马槊是能当传家宝流传下去的,普通人根本玩儿不起,也装备不起。
至于所谓的《孙子兵法》,其实就算完全照抄一份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有极为天真的人会觉得看了《孙子兵法》就会打仗。
这就和“半部论语治天下”以及皇太极和多尔衮他们都是看《三国演义》学习打仗本领的一样,谁信谁单纯。
日后这本兵书就算呈递上去,应该会引起不小的波澜,但波澜依旧可控,在真正的宿将面前,这书也就是挺有意思总结挺精辟。
“还请大人赐教。”梁程回答道。
李富胜大笑一声,道:
梁程闻言,脑海中浮现出了许多画面。
其实,说句不好听的,
李富胜以嗜屠灭部族而在荒漠上凶名昭著,
但梁程屠过的城,比李富胜打过的仗都要多。
这个问题,
但武人嘛,对文官是天生带着一种对立情绪的,而且认为武人张狂本就是一种天性。
所以,在李富胜的脑补下,所谓的《郑子兵法》,从名称上,就完全是一个武人绝对自信的体现,将文人那种斯文信仰全都踩在脚下的嚣张!
当真是,深得他喜欢啊!
“好,等这一仗打完了,我也要拜读一下。”
郑凡依旧有些懵比的感觉,讲真,自这个世界苏醒快一年了,文抄公的事儿,他其实真没干多少,也就跟六皇子抖过一些金句。
就如同是稚童在询问一个老者:
你知道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么?
答案,
梁程心里肯定是有的,
但今天自己出的风头,哦不,是自家主上出的风头,已经够多的了,要是再把风头出下去,就要有些过妖了。
第三十八章 有死无生! (第1/3页)
郑子兵法》?”
李富胜砸吧砸吧了嘴,虽说他是个大老粗,但也清楚“子”这个称谓,得是多么的重。
自己在自己姓氏后面加“子”,就如同自我介绍时:大家好,我姓张,我是个天才,你们可以叫我张天才。
颇有种恬不知耻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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