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生于太平的钧儿不会经历。
但深埋在傅家骨血里的东西,却不能因成为皇家而泯灭。
他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别怕,他是爹的朋友。”
钧儿藏在他脖颈间,偷偷看了黑影一眼,却还是小心翼翼地抱紧爹爹。
——寻常的蚂蚁草虫不足为惧,但身前这漆黑油亮的马于他而言实属庞然大物,方才如雷奔腾而来,那响鼻着实将他吓得够呛。
先前太子爷整日在凤阳宫上蹿下跳,一个不慎,或是砸碎瓷瓶,或是碰着摆设,总让宫人提心吊胆。如今他每回精力旺盛地出去,回来时已累了,多半是倒头就睡,看够外头的有趣东西,也不再寻宝似的巡逻寝宫,安生得多了。
……
好在孩子长得快,两三岁时闹腾得讨人嫌,再大点就懂事了。
寒来暑往,仿佛只一眨眼的功夫,当初只会在襁褓里哇哇哭的钧儿,已长成了能贴心陪伴父皇母后的小太子。这座皇宫于他,也成了乐趣无穷的迷宫,处处皆是新奇有趣的。每日里跟着太子少傅读书识字,伸着小胳膊小腿有模有样的习武之余,常会溜到太液池畔的成群殿宇里穿梭玩耍。
玩够了回来,便将趣事讲给攸桐听,顺道抓住机会在娘亲跟前撒娇。
——自攸桐怀了小公主后,小家伙便被迁出凤阳宫,到别处独自住去了。
好在钧儿懂事,并没因妹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傅煜倒还不敢给他这个玩,免得不慎扯到手臂,只随手荡开。
钧儿扑了个空,不以为意,很快便被马鬃上的一缕暗红吸引。
傅煜夹动马腹,黑影踏着青泥缓行,驮着父子俩四处兜风。
由此,钧儿发现了新的乐趣,每回在御花园玩腻了,便嚷着要骑马。小家伙闹腾的范围,也从御花园延伸到了北苑,乃至旁边的上林苑。
满宫为之劳累时,唯有凤阳宫的宫人悄悄松了口气——
黑影没动,脑袋微微垂了垂。
钧儿胆子更大,总算没躲在父皇怀里,伸手碰他脑袋。等熟悉了,又被傅煜扶着坐在黑影的背上。黑影慢慢走了几步,步履稳健,钧儿总算觉察出其中乐趣,高兴得直拍手,嘴里不知该怎么说,只叫道:“爹爹!爹爹!”
傅煜一笑,翻身上马,一手执缰,一手将他兜在怀里。
“带钧儿骑马,好不好?”
“好!”钧儿伸手就想去抓缰绳。
被人抱着穿过长长的宫廊,便是座小小的御花园,有楼台花木、秋千摇椅。
对人小腿短的钧儿而言,这地方宽阔又有趣。
尤其是暮春时节,花树开到最浓时,一阵风吹过去,地上铺了层花瓣,枝头残蕊零碎,招得蜂蝶群至。而树荫底下长着各色野花青青轻叶下藏着嗖嗖乱跑的草虫,那简直是钧儿最好的玩具。
攸桐性好山水,自不会拘束儿子,很乐意让他亲近泥土草地,免得被这金楼玉阙养歪。
每逢此时,会教他认花鸟草虫,念一些应景的诗句。
傅煜无奈,握住他肉乎乎的手,将五指捋直。
而后牵过去,在黑影脖颈摸了一下。
油光水滑的皮毛,滑溜溜的,带点温热。
钧儿攥紧了小拳头,在明白黑影不会像刚才那样吓人时,才探出脑袋看他。
片刻后,尝试着,又摸了摸这匹为傅家立下许多功劳的老马。
北苑里地势开阔,楼台殿宇而外,角落还有间马厩,养着陪傅煜征战多年的黑影。
马渐渐老了,不及盛年时铁蹄如雷、雄姿威风,但牵出马厩时,气势仍与众不同。
见着主人,常年赋闲的黑影甚是兴奋,一声长嘶,飞驰过来,在临近傅煜时才迅速收住,堪堪停在他跟前。四蹄在地上刨了刨,打个大大的响鼻,吓得钧儿赶紧扭身,抱着傅煜的脖颈,直往他怀里钻。
傅煜唇边压着笑,抚了抚旧属的鬃毛。
哪怕离开沙场已有两年,在看到黑影的时候,昔日的征伐便呼啸而来,如雷的铁蹄席卷而过,他和魏天泽率兵猛进,杀得敌人闻风丧胆。而这匹日行千里的神驹,曾驮着他驰过枪林箭雨,冲过生死之线。
钧儿学得很快,哪怕未必明白其中的意思,也能原样模仿,嘴里自言自语地念叨。偶尔碰见熟悉的场景花木,还能蹦出两句攸桐教过的诗词,且说得半分不错,叫攸桐格外惊喜,深觉先前的熏陶没白费。
母子俩但凡钻到这园里,每回都能消磨半天时光,乐此不疲。
以至于这差事给傅煜时,叫日理万机的皇帝有点惭愧。
……
比起攸桐的细腻温柔,傅煜虽也疼爱儿子,却没她那样的耐心。
很快, 现实的巴掌便活生生打在了当今皇帝的脸上——
比起秦韬玉那副文弱身板,傅煜十数年戎马, 身强力健, 钧儿显然是承袭了他的好身板, 精力极为旺盛。在小心翼翼地学会跑, 确信不会摔跤后, 小家伙便跟除了没了缰绳束着的小马驹, 满地撒起欢儿来,比秦白石有过之而无不及。
起初的闹腾只是在凤阳宫里。
因攸桐在他住的侧间铺了软毯,钧儿偶尔不慎, 颇有失太子风范地摔了两跤, 察觉不太疼后,便提着两条小短腿,迈着并不算稳当的步子各处跑。从他睡的摇床,到当中的小桌椅,临墙的博古架,左摇右晃地跑来跑去,不时便要摸上头的东西来玩。吓得乳母将稍有点棱角的玉器都收走,免得砸着他。
到后来,撒欢的地盘便延伸到了凤阳宫外。
何况整日政务压顶,在文臣武将跟前摆着端肃姿态,陡然到了这花木之间,也没攸桐那般灵巧的才思。碰见有些花草,钧儿嘴里能蹦出名字,他反倒认不出来,只惊喜地听儿子似懂非懂地念叨简单的诗句。
父子俩转了半天,钧儿见他爹是个大笨蛋,最初的昂扬兴致也消沉下去。
丢下亲爹玩了半天,觉得没意思起来,索性坐在地上看搬家的蚂蚁。
傅煜为此觉得很挫败。
想了想,索性拎着儿子到北苑去。
135 番外(5) (第1/3页)
钧儿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很乖, 手扶着桌沿椅腿, 走得稳稳当当, 甚少摔跤。
傅煜也因此断言, 说他果真有皇太子的端贵仪态, 小小年纪便知沉稳安静, 颇有他年少时的风范。等他学会了跑, 想必不会跟秦白石小外甥似的,上蹿下跳地调皮捣蛋。当时攸桐听了,便说天下大半的孩子皆然, 秦白石刚学会走路时也可乖了。
傅煜不信,说他的儿子,定比秦韬玉的儿子懂事。
攸桐争不过他, 对这迷之自信付于一笑。
阅读嫁给奸雄的日子最新章节 请关注凡人小说网(www.washuwx.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