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山本君!”道森爵士又下了马车,走到山本一木的身前。
“您好道森爵士。”常年来往普鲁士倒腾生意,山本一木已经学会了普鲁士语。
“山本君,请你看看这到底是谁家的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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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金这东西,不是谁都认得的。至少老约翰和玛丽,就不认识这东西。作为低阶贵族,道森自然是认得这东西的。
这年头,大多数人都喜欢用黄金显摆。只有那种高阶贵族,才会使用铂金。因为这是普通贫民根本看不懂的东西,而且价值比黄金更贵!
至于那只鲨鱼,道森觉得应该是家族徽章一类的东西。这倒是不难,汉堡城里就有见多识广和东方人做过生意的商人。也有几个倭国商人,只要问一下大明谁家的徽章是鲨鱼,肯定能够找出这个人的出处。
马车来到医院,道森爵士找了人安顿郑森住院。经过好几个医生检查,汉堡医学院毕业的马丁爵士走了过来。
“道森,这个人的情况很严重。我不确定他是否能活下来!”
这些都是疑问!
身为低阶贵族,道森解释不了这些疑问。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这块手表比威廉公爵手上那一块要贵重得多。这家伙是从水里捞上来的,而这块手表居然没有漏水。
拿起手表和皮带头,道森爵士走出医院上了马车。他准备去见威廉公爵,报告这一诡异的情况。
刚要上马车,居然看到了两个倭国人。这两个倭国人他认得,是经营大明绸缎的丝绸商人。因为普鲁士太远,使用丝绸的量又不多。大明的丝绸商人,根本不来这里做生意,倒是被倭国人钻了空子。
得到的答案很悲观,道森爵士也没办法。虽然心里觉得这个大明人好像很重要,可却没有确实的证据。
郑森的衣服被从里到外扒了下来,道森爵士翻看着那块皮带头。窝在手里的感觉,让道森知道这是一块真正的铂金,而且纯度非常高。
“咦……!”道森爵士发现了一块放在桌案上的手表,刚刚抬郑森的时候,他抱着头没有看到手臂。现在看到,这才发现这家伙手上居然带着一块……手表。
手表这东西,好多人甚至见都没见过。道森爵士也只是在威廉公爵的手腕子上见过,这块手表明显比威廉公爵的那块手表还要小。
因为加工工艺的原因,这年月的钟表很难做得这么小。即便是大明国,一年生产出来的手表数量也极其有限。这人几乎有手表!
也有些人,烧着烧着莫名其妙的就退了烧。谁也不知道这里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反正,这是一种可以要人命的症状。
将郑森放到马车上,郑森剧烈的咳嗦了起来。随着咳嗦,从嘴里喷出黄绿色的痰块。
道森爵士赶忙命令马车送郑森去医院,他也跟着马车一起去了医院。因为他看到了郑森的皮带,皮带倒是没什么,在普鲁士也不是啥新鲜东西。
可皮带头却是铂金的,上面还铸造着一只凶相毕露的鲨鱼。
同样是铂金质地,每个小时的刻度,似乎都是宝石。其中十二点和六点是蓝宝石,三点和九点是红宝石。剩下的,似乎全都是钻石。
十二点下面一点的地方,是一只凸出来的鲨鱼。跟皮带头上面那个完全一致,只不过尺寸要小上许多。
在手表玻璃上面哈了一口气,居然不能结雾。这是水晶的!水晶表盘罩!
这个人不简单,因为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带这样名贵的一块手表。这会是什么人?
大明的权贵,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巴黎?
第九百三十三章 (第2/3页)
就会大打折扣。
老约翰赶忙窜上了码头,大呼小叫的弄来一辆马车。他的女婿伊恩,再次把郑森拎了出来。道森爵士很罕见的帮着伊恩托着郑森的脑袋,直觉告诉他这个人不能死。
“好烫啊!”抱着郑森的脑袋,道森爵士知道这家伙在发烧。
发烧在这个年代,是个卡大可小的毛病。很多人不明不白的发烧,烧着烧着人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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