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美人

〖典当美人〗

第八十六章 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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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是一个未出阁的少女。”

“那可如何是好,知府会放过她吗?”

“不知道,听说辰时就要升堂问审了,这小姑娘可真可怜,咱们去瞧瞧。”

.......

县衙大堂有一个向前延伸较远的大台基,为“月台”。月台的正面有三路台阶,中间的台阶一般不使用,上下月台的规矩也是东上西下。当事人就跪在月台上受审,也是在月台上挨打受刑讯。月台的地面上有两块石板,东面的一块是原告跪的位子,西面的一块是被告跪的位子。大堂的正面是全部可以向内打开的格门,格门的上半部分是糊上窗纸的直棂窗,下半部为板门。格门外又有可拆卸的半人多高的木栅栏门。

大堂中央用固定的屏风拦出一个三面隔断、正面开放的“暖阁”。屏风一般画有蓝天红日的图案。暖阁上房悬挂着题有“明镜高悬’的匾额,地面比大堂铺着青砖的地坪稍高,铺有地板,正中位置摆放着长官的公案、公座。长官坐堂时,公案上放着文房四宝,一支朱笔、一支墨笔、一个签筒,签筒上插着几十支漆成红色的竹签,称为“火签”,权力的象征。当长官在审理案件时,觉得有必要动用刑讯,就抽几支火签扔下去,这叫做“洒签”,每根签表示责打受讯人5下。审案时公案上放置着一块红木块,为“惊堂木”(亦称“气拍”或“怒棋”),断案时用来拍桌子威吓受讯人。

大堂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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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少女陷囹圄,死有余辜不足惜。

“自作孽不可活,老天爷真是开眼啊。”

“恶人自有天收拾,死有余辜!”

“就是,仗着自己是知府的儿子,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和良家妇女,真是死有余辜!”

“杀他的人是谁啊?真多亏了他才会让这个张扬跋扈的恶霸落得这样的下场。”

第八十六章 升堂 (第1/3页)

京城内,知府儿子被杀一案被传得沸沸扬扬,街道百姓一个个津津乐道地数着知府儿子的罪状:

京城恶霸张天赐,欺压百姓贪便宜。

侮辱妇女无良德,飞扬跋扈臭万年。

**不成反被杀,武功高手一刀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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