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玩家会而言买个高官自然可行,叮那些人买完官之后才发现坑:清朝盛行新官候补,称之为“需次”。郑板桥等名人都被需次过,王朝璩(qu)还写了一本《需次燕语》的书。清末县官李超琼在《日记》中说,他考中进士后到苏州,和他一起需次的达48人之多!一位叫唐崧甫的海南籍候补县令已经候补了20多年;另一位叫刘黎阁的福建候补县令,候补了26年,甚至连临时差事也没捞到过一次!
与李超琼同龄的候补知县查普荫,候补了几年,贫病客死他乡了;他的同乡王竹更可怜,需次了20年,穷得脸无肉像,好容易在病中得了个荆溪县令,却在得到消息的4天后死了。
清初实行这种候补制度,人数尚可控制。清中期以后无论是通过科举考试,还是用钱捐官,都需要追加投资才得到实缺。加之督抚等有力者的“保举”之类,实际上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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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亚马逊的蝴蝶 (第2/3页)
年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内粟千石,拜爵一级。”尚未统一天下的秦国,为了抗蝗救灾,又一次走在列国前头,“发明”了新的财源。自此之后,历朝历代都有买官卖官的记录,或公开标价“童叟无欺”,或私相授受暗箱操作。而将买官卖官的传统发扬到极致,形成严密规范的官职“捐纳”制度,则是在清朝。
捐纳制度在清朝十分重要,《清史稿》记载:“清制,入官重正途,自捐例开,官吏乃以资进。”这里说的“正途”,指科举考试,是最重要最正式的任官途径。而清代“捐例”的开启,也并不比其开科取士晚多少。早在入关不久的顺治六年(1649),户部就以“师旅繁兴,岁入不给,议开监生、吏典、承差等援纳”。但此并非常例,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的官职捐纳,目的性较强,只是在有特殊需要,如逢战事、赈灾等时,才“开捐”官职以充国库。
清代卖官的规模惊人心目,捐纳名目繁多:赈捐、军火捐、海防捐、工捐、米捐、茶捐等。康熙征讨准噶尔费用不足,下诏鼓励富户捐纳,仅山西一省,捐县丞的有1万2千人。乾隆时,还出现过白米20石可捐一个县丞的记载,可想而知,卖官达到了什么程度。
清早期,科举进士出身的“正途”官员,是不与纳捐的“异途”官员一起排班站立的。但到了后期,买官的人太多了,衙门充斥了捐纳官吏,倒是“客大欺主”,“正途”官员不与捐纳官员挤着站的话,就没地方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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