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举办的频率也跟比赛的受欢迎程度没有关系,并不是比赛举办的越多,那么这项运动就越受欢迎。足球和橄榄球运动,始终都是一周一场比赛,在世界范围内,足球肯定要比篮球更受欢迎,而在美国,橄榄球同样可以吊打篮球。
未来的NBA光是常规赛就要举行82场,之所以会有这么多场次的比赛,主要也是商业化考量,联盟和球队老板都希望可以有更多场次的比赛,这样才能够赚到更多的钱。同时四大联盟当中,NBA球员的薪水也是最高的,NBA球员的平均薪水超过600万美金,而橄榄球的NFL球员的平均薪水只有300万美金,也就是NBA球员的一半。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论联盟价值NBA不如NFL,论赚钱能力NBA不如NFL,论受欢迎程度,NBA也不如NFL,然而NBA球员的薪水却要比NFL球员薪水高的多。更赚钱的薪水反而更少,而赚得少的薪水却更多,这怎么看都是不合理的。
当然有人会说,橄榄球每支球队的球员要比篮球队更多,分钱的人也更多了,每个人分到的钱也就更少,球员薪水少一些也是理所应当。
但是别忘了NFL的利润也要比NBA高的多。比如在2016年的时候,NBA获得了48亿美元的利润,而同年NFL利润早已经超过了130亿美元,也就是说NFL的利润几乎是NBA的三倍。
NBA一支球队最多有15个人,而NFL一支球队最多有53个人,所以NBA球员薪水是不是给高了,这笔账也很好算。
NBA可以看做是15人赚48块钱,平均每人可以赚3.2元,NFL可以看做是53人赚130块钱,平均每人可以赚2.4元。也就是说NFL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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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苛刻的电视转播条件,也注定只能在纽约市搞体育比赛的电视转播,如果换到别的地方,比如波士顿,比如费城,比如芝加哥,即便是假设好了摄影机,电视的信号根本就没有办法传输到纽约市,除非是用信号传输线将这些城市连接起来,而对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开说,他们肯定不会为了转播体育比赛,付出高昂的成本在两个城市之间铺设线路。
所以最终符合电视转播条件的就只有身在纽约的麦迪逊广场花园,也就是说只有纽约尼克斯的主场比赛,才能够进行电视转播。
以目前的比赛频率而言,尼克斯队一周也就是打两场比赛,而且还要分主客场,平均起来的话一周也就是在麦迪逊广场花园打一场比赛,这还没有计算连续客场的情况。如果遇到连续客场的话,尼克斯队连续两个星期都不会出现在麦迪逊广场花园。
平均一周一场比赛的直播频率,在现代看来是有些少的。而在四十年代,一周播一场篮球比赛已经是电视转播方的极限了。
放在未来的话,当NBA赛季开始以后,几乎每天都会有篮球比赛的直播,甚至圣诞节都会有圣诞大战。只有一些特殊的节日,NBA才没有比赛,比如感恩节,对于美国人来说感恩节的主旋律是火鸡、家庭和橄榄球,美国人已经习惯了橄榄球NFL的感恩节大战,所以这一天NBA是不安排比赛的。
第三三三章 体育用品公司 (第1/3页)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陈强终于敲定了电视转播篮球比赛的事情。
以目前的状况而言,只有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举行的比赛适合进行电视转播。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大本营在纽约,电视信号的发射站也在纽约,如果要进行电视转播,那么转播信号也只能从纽约发出,以当时的技术条件而言,只有在纽约市举行的比赛,才有可能将现场画面转换为电视转播信号,然后通过纽约的电视信号发射站传播到全美。
在未来只需要一台电视转播车,就能够随时随地的完成电视信号的传输,那些户外主播捧着一台手机,便可以给观众进行直播。而四十年代还没有电视转播车一类的东西,也没有网络通信技术,不可能做到随时随地的直播。那个时代没有卫星,需要有线传输信号,想要做电视直播的话,需要提前做好各种准备,要架设摄影机,要布置线路,还要准备专门的信号传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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