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蜊彻底愣住了。
家族,荣耀,这些在常人眼中无比重要的东西,在李恪眼中居然只是锦上添花的摆件。
他的眼里闪动着浓浓的不屑,不对人,不对事,只对自己体内流淌的血,或者说,是对世人那种愚蠢的,唯血脉论的嘲讽。
蛤蜊突然忆起一幕画面,月余之前拜访屠睢,李恪装点齐整之后,当着蛤蜊与沧海君转了个圈,之后便狂傲地问:“你们看,我这一身花枝招展,可能满足世人对圣人的幻想了么?”
是的!
世人幻想着圣人的形貌,带着挑剔的眼光品评豪杰,此人丑陋,此人粗鄙,此人穷酸,此人卑贱,此人愚笨……直到看到了李恪,看到他无可挑剔的形貌,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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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技艺是你立身处世之根本,唯有强于他人,你才能脱颖而出。可公子我的名声越来越响,身边能人越来越多,你这身自学的医术,又能出类拔萃到几时?”
“这……”
“再者说,李家。李家空有名门之名,可早在十余年前就死的只剩下两脉。我那伯父至今还顶着槐里同宗的名头在秦为官,至于我……若不是我这一身机关之术,你觉得我现在会是何模样?究竟是上将军尊荣的座上嘉宾,还是苦酒里一介粗鄙的山野小子?世上之人,又有谁会以正眼看我?”
“公子……”
“觉得奇怪么?”李恪抖了抖伞上的雨珠,“我仍是我,血脉之中仍是尊贵的武安之血,为何世人的态度却会有此天差地别。将相有种,圣贤天生,可圣贤的后人多了,成与不成,还不是看我等自己么?”
第三五四章 老人家要哄 (第2/3页)
了簪枭的爵位,终成民爵。如此看来,从野人到民爵,他人几代难成之事,你三五年便走完了。”
“臣是有幸遇上了公子……”
李恪笑着摇头:“你的人生便是你的,我虽有参与,说到底也不过助力。可云梦野人众矣,何以你岳丈单挑了你?獏行民夫众矣,何以我独对你青睐有加?匈奴之战,他人拼死拼活,仅爵公士,你始终留在苦酒,又何以能积功簪枭?”
“医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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