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阶盾甲骑士教务长赫斯廷为例:
当他全副武装重铠之后,自身重量加上武器,铠甲和装备高达700磅,一般的马匹根本承受不起。
如果是长途奔袭作战负重还要更高,需要给魔角马带上充足的食物。
教务长赫斯廷有一匹二阶魔角马,体型比正常的马大上一倍,拥有锋利的尖角和小盆大的铁蹄,可以负重2千磅一路狂奔,是重装骑士的不二之选。
魔角马有利也有弊,一般人玩不转。
魔角马负重能力极强,冲锋陷阵狂猛无匹,长途奔袭也不在话下。
但是,魔角马毕竟是魔兽,它的性情残暴而且桀骜不驯,看不住甚至会吞食生人。
没错,魔角马的食谱中是荤素搭配的,一些普通的小型野兽,例如野兔,野鼠,野鹿,野狗等,也是魔角马的的猎物,这里面就包括普通人。
魔角马小脸盆大小的马蹄子,还有尖锐如刀的尖角,细密若铁锯的利齿,都能够对普通的野兽和普通人类造成巨大伤害,绝不是闹着玩的。
饲养魔角马最少也要一阶骑士水准,而且家境殷实,能够供得起它大肚皮吃喝。
克劳恩现在体重轻松达到两百磅,加上身上的装备和手里的战斧,已经达到了440磅重,还有一个60磅重的大包裹,健马如何能够不累?
这就是骑士需要猎取魔角马的原因所在。
一名骑士没有马力的加成,战斗中的威力要减去大半,只能当作技艺精湛的重步兵使用,而不能纵横战场,发挥最大的威力。
在这个神奇世界中,骑士的力量远超过想象,当骑士斗气与座骑连接为整体,所发挥的冲锋陷阵作用不亚于轻型坦克。
王国骑士军团永远是冲锋陷阵的首选,不论是打击力还是摧枯拉朽的战斗力,对敌人的伤害是灾难性的。
无论怎么说,魔角马都是骑士最好的伙伴,没有之一。
山脚下
教务长赫斯廷勒住自己狂躁的二阶魔角马,它总想伤害旁边的普通马,闪亮如刀的利角不停的左扭右摆,就没有个安分的时候。
赫斯廷双腿紧紧一勒马腹,骑士学徒们都听见了“咯愣愣”的骨骼错位声,二阶魔角马悲惨的嘶吼起来,露出了整排的锋利细齿,最终老实了下来。
第五十二章 阿格兰森林 (第3/3页)
着进入阿格兰山脉,避免在一起人数太多,引起丛林里魔兽的敌视,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罗德曼和克劳恩骑马而行,他们身上都穿着半身钢甲,钢甲涂抹上深色的颜色,这样在光线暗淡的森林中不会反光,有利于隐蔽接近魔兽。
克劳恩座下的强壮健马疲惫的打着响鼻,汗水已经湿透马身,显得十分的吃力。
罗德曼看到这种情况也没有办法,克劳恩太重了,强壮健马背负起来也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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