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就知道,”富贵不好意思憋着笑,“啥事也瞒不过小麦哥。”
“你小子一撅屁股我就知道拉什么屎。”王小麦没好气的说,“你不是在……咋跑到洛阳来了?”
富贵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摊主:“咱边走边说。”
两人离开摊位,富贵帮王小麦牵着马,朝着河边的方向走去。
“俺进了玄甲军了,还做了百夫长……上个月跟着秦王刚把刘武周和宋金刚赶进了草原……”富贵说起分别这一年多以来他的经历,听的王小麦目瞪口呆。
富贵跟着秦琼和程咬金投了唐以后,就被划归到了李世民麾下,跟着他南征北战打了不少仗,尤其是在今年与宋金刚的激战中,更是身先士卒,屡立战功,被任命为玄甲军百夫长,开始独当一面。从富贵口中得知,玄甲军总共只有十几个百夫长,也就说这只传奇的部队仅仅不到两千人,全是善于马战的精兵,因此这个百夫长的含金量还比一般的统军要高不少。
“……俺们在美良川一战,埋伏黑大个的部队,身上都被雪盖住了,差点没冻死,最后黑大个带着几千人马来了……”
“黑大个是谁?”王小麦有点跟不上他的语速。
“尉迟恭啊,程将军老叫他黑大个,俺就跟着叫了。”
卧槽,这小子竟然和右门神的交过手,王小麦下巴快掉下来了:“那结果呢?”
好在富贵总算知道自己的臂力有多大,只搂了一下就松开了他。
“臭小子,这么长时间没见,还是这么没轻没重的。”王小麦朝他胸口擂了一拳,只感觉就像打在一块石板上,震得指关节发麻。
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富贵一遍,好家伙,这小子又长个子了,原来还能勉强搂住他的肩膀,现在踮着脚也够呛能够着。脸型上的线条清晰了许多,嘴上的绒毛也变的密了不少,脖颈下面裸露的皮肤还有几道骇人的青筋随着肌肉高高凸起,整个人站在这,就是一副活生生的金牌打手模样。
富贵被数落了两句,就挠着后脑咧着嘴嘿嘿傻笑起来:“小麦哥你咋变矮了?”
“少在这装傻。”王小麦白了他一眼,“你这是变相夸自己长高了呗。”
“那还用说?”富贵一脸的得意,“那条小路很窄,秦王带着俺们勘察地形的时候亲自选好的伏击地点。黑大个的军队刚走到一半,就被俺们截成了好几截,黑大个只带着几百个骑兵跑了。”
“我早就听说李世民喜欢亲临战阵,没想到还真有这么回事。”
“那是,”提起李世民富贵就一脸的崇拜,“秦王可会打仗了,连秦大哥都服他,这次打败宋金刚,全靠秦王殿下。俺们追击了他们几百里,一路上大大小小打了几十仗,全军从秦王往下,两昼夜没吃过饭,三天没解过甲,好不容易找到一只羊,秦王都是和兄弟们一起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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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被成亲了 (第2/3页)
小麦哥!”
“富贵?”王小麦不敢置信的看着他,“真是你?”
“俺是富贵啊。”富贵一把抱住王小麦,“小麦哥,可想死俺了。”
王小麦只感觉一个黑熊一样的身子把自己搂了个结实,这感觉,快窒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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