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也好、《大明律》也罢,又比如《宋刑统》,这些都是我国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法典,然而这些都是以刑律也就是刑法为主的法典,而儒家思想在中国则形如组织法,也就是宪法。
这就是我们的伟大国家,不要以为我们不懂民主、不讲法治,我们恰恰是这个世界上最早实行民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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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七十六章 挖坑 (第2/3页)
法治国的话语。中国人为政的最高目标应该是这样,以法律为准绳,以礼让使人自动自发的来遵守。这便是夫子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也是中国传统治国理念与西方体系的最大区别。
科举试卷中有很多对于依法治国思想的表达,不意味着中国缺少依法治国的土壤,而恰恰说明历代帝王都非常重视法律建设,所以举子们才会投其所好。考试嘛,自然是国家需要什么类型的人才,考生就会集中储备相应的知识结构用以让考官检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西方国家的民主法治可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凡事基于法治,以法治对社会加以管理。而中国的民主法治是以法治为核心,并在法治之外包裹上礼让的外衣,让法治看上去不那么冰冷,让人们遵守起法治来觉得很有面子,能认为这是一种荣耀和高尚的行为,所以人们都会自动自觉的去遵守法治。
一定有人会说,这是人治,不是法治,西方法治人人平等如何云云。可是当西方的有钱人花了大价钱聘请律师使自身脱离制裁,而穷人只能在法律面前自认倒霉的时候,谁能说到底是人治更好些,还是法治更好些?人治与法治的最大区别在于司法独立,可司法一旦脱离了掌控又该走向何方?枪杀总统之后被定性为神经病的意识错乱,又是怎么一回事?司法独立后,法律并非是神圣的,只有控制住法律和媒体的阶级才是‘神圣’的。如果不是政府控制了司法,那必然会是财阀。所以相较于财阀,我们更该相信司法在政府的掌控之下才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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