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莱厄斯手中的人头是一名悬赏一亿贝利的海贼,一亿悬赏哪怕是在伟大航路都算是个偏下游的高手了,一般人自然做不到。
诺思格深呼吸着,强行压下心中的贪欲,随后接过海贼头颅,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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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几年过去后,德莱厄斯长大了,成为了南海赫赫有名的赏金猎人,实力也远不是之前的自己可以比拟的了,手中总是拎着一把斧子,时常沐浴着鲜血,所以有了个血斧这个称号,主要原因还是海贼们被杀怕了。
据海贼们所说,只要被德莱厄斯顶上的海贼,没有一个能跑的,哪怕是船只炸裂,满身伤痕也不会丢掉目标,就算游也会追上去,这一点倒是和后来的海军大将赤犬有的一拼。
到后来在一处无名岛屿的山洞中,得到了一把通体漆黑的巨斧,差不多比他一条手臂还要长,在南海各地流浪,锻炼的他,眼光何其毒辣,一眼便认出了这是一把丝毫不弱于大快刀二十一工的神兵利器,当即就相中了,并为它取名为“黑切”。
原本一切都还在他所要的生活中进行着,直到有一天,德莱厄斯去某座海军分部兑换赏金时,那里的领导是一名上校,名叫诺思格,长得一脸贼眉鼠眼,一副欠收拾的样子。
看到德莱厄斯手中的海贼人头,眼珠子都快登出来了,震惊之余眼中充斥着贪欲。
第二百一十六章 德莱厄斯的过去 (第2/3页)
说出憋在心里的话,说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起来,丝毫没有之前嚣张狂妄的样子。
德莱厄斯出生于南海的一个毫无名气的小岛上,父母从小过世,一个人早早的便在世界各地闯荡,从小便崇尚至强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敌人,比他强的也好,比他弱的也罢,他从来没有怂过。
比他弱的,用丰富的战斗经验分分钟撂倒,比他强的,那就直接以伤换伤,让那些人十分头疼,便给他取了个疯狗的外号,以后哪怕是跟上千万的海贼打,也不愿意再和他纠缠。
这也难怪,不管是谁,上去就是一副看淡生死,不服就干的样子,这谁顶得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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