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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善后处理(二)杀戮 (第2/3页)
犯的。”
听完特勤科长图尔奇诺夫的一番话,安德烈明白了为什么内务部要如此处理此事了,的确对于一个执法部门来说,权威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内务部是苏联的重要强力机构,在拥有巨大权力的同时就必须要让这权力可以充分的行驶,比方说后世的警察,可以想一下,警察执法若无权威,要是在枪支横行的美国,岂不成了持枪罪犯绝好的“活靶“?但美国警察遇袭伤亡率却远远低于华夏。在美国,按法律规定,警察执勤中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可对可疑人员采取较激烈的强制措施,如当警察在公路上截住普通违章车辆时,只要他有充足的理由怀疑,就可以举起手枪,喝令车内人高举双手或抱住后脑走出车门,然后对其进行搜查。如果对方是无辜的,他们也只能表示无奈,而不能因此投诉警察滥用权力。美国警察作为国家法律执行者,在执行公务时具有绝对的权威性,没有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当警察处理交通违章时,当事者若不服气,可以事后凭警察开具的记录去法庭上诉,但决不可与警察争辩,更不能伴有任何肢体动作,否则会被认为有妨碍执行公务和袭警的嫌疑,轻者被戴上手铐,送进监狱,重者会遭到警察的枪击而丧命。(去美国的人可千万别像国内一样不听警察的警告啊)
对于警察的执法行为,你敢有反抗的略微表示,警察就敢开枪,在美国,随时准备依法开枪是警察的必备素质。
而对于内务部来说同样如此,做为这个国家的执法部门,你没有权威谁会怕你啊,权威这东西不是给人念法律条文就可以的,就像苏维埃政权成立以后,为了维护统治,内务人民委员会可是真的成了“宁可错杀,不可错放”的地狱啊,古拉格,枪决,可以说在苏联对各地方的统治稳固,内务部以及前身契卡可以说真是不少人眼里的嗜血猛兽啊,但是事急从权啊,其实当初契卡战士通常不愿意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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