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金矿需要的另外一个要素就是要有水,自古以来就有淘金这个说法,何谓淘金?就是用水冲洗那些被挖上来的金沙,然后把里面的泥土冲散,把黄金留下来,最后再把散乱的黄金融合成为金锭!
第两百八十二章 发现一个小金矿(100推荐加更) (第3/3页)
胶东半岛这边,从北宋开始,这边的玲珑金矿就已经开始有产出了,在明清时期达到了巅峰,不过政府却无力大规模开采,因为朝廷没钱雇佣那么多的工人,没有足够的粮食给矿工们消耗,产出的黄金受到户部手中的,可能只剩下开采出来的一半不到,大部分都在下面被贪污了,而户部播下去的财政,也会经过层层剥削,然后剩下几成到了矿工的身上,而这样一来,矿工高强度的劳动还吃不饱饭,搞不好还要被饿死,自然是越干越生气,越干越没活路。
而朝廷一核算,发现事情太亏了,于是就不以官方的形式开采了,转手送给了地方自己处理。
地方官员随即又把这大片大片的金矿送给了地方的乡绅,他们难道不知道这是金矿?不知道这里面有黄金?他们当然知道,只是这金矿是不假,但是开采起来收益不是很大,所以他们不愿意自己动手,与其自己劳神费力的干一场,最后还被别人眼红然后层层剥削,还不如把金矿送给地方的地主,让他们来当这个出头鸟,自己躲在后面既避开了风险,又能收到“孝敬”,这样岂不是非常的好?
而明朝中后期,山东这边最大的金矿就这样进了地方地主的手中,这些人通过土地兼并,使得大量的自耕农没了土地,而被迫成为他们的佃户,而明末时期的流民很多,到处都是遭灾的,所以他们可以低价吸收大量的流民来帮助自己挖矿,只是勉强给他们一口粥喝,一点面糊糊吃一下,就可以让他们累死累活的给自己干活挖矿,资本的原始积累就是这么血腥残忍,不过明朝的这些地主的资本积累到了一半,还没来得及发展壮大,就遇到了一个更狠的,那就是北边的清廷了,他们祖祖辈辈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家财,在明王朝灭亡之后,一下子被割了韭菜,当初要死要活不肯给明廷一点资助,甚至想方设法的逃税漏税的地主缙绅们,在清廷的屠刀面前,不得不卑躬屈膝的把自己家里几乎所有的财产都拿出来,换自己一家老小的小命,然后感激涕零的感谢女真人饶了他们一条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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