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班长所考虑的事情也无可厚非了。
她不敢去杀丧尸,有枪支或许她还会考虑,可是拿斧头砍人?敢问有多少个正常人能够马上做到?
更何况班长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就算逃出学校也没有意义,与其去出生入死还不如好好呆在安全的地方等待救援。
明明有安全的后路,干嘛还去出生入死?正常情况下,五六天完全可以等到救援。
“上次大地震不是十二个小时内就前往救援了吗……我还担心什么,这里好歹是附近最大的城市之一,学校更是重点救援目标……对啊我还怕什么啊。”
相信这个神神经经的杀人狂魔还是相信官方的救援势力?这还用考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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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快速的给自己找到理由,刚刚惊慌的脸色迅速平静下来。
毕竟她还只是一名普通学生,浑身抹上血浆闯进尸群,这种事情可不是谁都敢做的。
良久,班长最终还是没有将地上的血衣捡起来,不甘的看了一眼路水查身后的装有食物的袋子,喉咙滚动一下,将心中的饥饿压下。
酸溜溜的说着:
“大不了我们饿都几天,五六天的时间怎么也等待得到救援,到时候这种东西谁稀罕啊!”
所谓枪阵实际上也就是十五六个人组成,分两队互换保留体力,长枪这玩意的长距离意味着它很安全,而且非常廉价。一根半烧过而变得坚硬的竹竿或者一根长棍绑根尖锐的钢筋,对抗少量丧尸时,一个枪阵完全可以绞杀,逃跑时更是可以封路。
单兵作战永远不推荐,一点出了什么差池扑街的结局基本跑不了。
唯一适合个人使用而且比价性极高的只剩下斧头了,大挥大舞能攻能防,距离安全,沉重易学,对抗少量丧尸完全可以劈碎丧尸的头颅,一击致命。
哪怕如此,近战的伤亡永远是最大的,丧尸的变数太多了。
若非迫不得已,哪怕是路水查也不会考虑去挑战丧尸群,若是在空阔的平地上,正面遇上五名丧尸路水查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跑路。
“你开心就好咯。”
完全是敷衍,对待这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家伙有什么可说的。
路水查摊了摊手,捡起地上的筷子继续搅拌快要煮熟的米粥,愉悦的在袋子里掏出一个鸡蛋敲进去,看着开始变黄的白粥,随口说着:
“救援?那东西怎么可能会来。”
转身抬脚刚刚想要离开的班长愣了愣,然后快步离开,对待这个神神经经疯子的忌惮下降几分。
第二十四章累赘 (第3/3页)
方法淘汰了九成九九九九以上的使用者,拿剑装逼的剑客在未来一年内根本没有,哪怕是有基本都是中二病加逗逼。
菜刀更是可笑,能不能砍破是一个问题,光是它如此短的距离攻击就够使用者死一百次了!
(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买根猪的大腿骨尝试一下,硬度基本和人的头骨一样,注:微笑,祭奠正在天国的菜刀。)
对于众大基数的幸存者而言,最普遍的办法是组成枪阵,别误会,是长枪,不是枪械,枪械比你想象中的更难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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