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宸如今家底沉厚许多,笔墨纸砚自然能够用好的了,而且白素素和徐大才女过来时,偶尔也会给他带来文房四宝,或是经史子集之类的书卷,在她们眼中,像苏宸这等大才子,就应该赠送他书房里的物品,才显得雅致有品味,不落庸俗。
如果苏宸知道了她们的想法,肯定大喊误会,他更喜欢真金白银那些俗物!
苏宸闻言后,继续执笔写书,嗅着身边佳人身上散发的幽幽体香,心中纳罕:这几位绝丽佳人,每次到我书房,都有一个共同爱好,就是喜欢研墨呢。
倘若不同男人进入女子闺房,共同爱好是不是也会一致呢?
当苏宸写完了这一场戏后,放下了毛笔,活动了一下手腕。
白素素在旁已经把纸上的内容看完,表情如常,似乎对苏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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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殷正雄还在这里做刺史,丁家肯定彻底衰败下去,如今也是苦苦挣扎。
白素素走入书房,发现苏宸正在写着牡丹亭的戏文话本,她饶有兴趣地轻盈走过去,站在他的身边,没有惊扰了苏大才子。
“你来了。”苏宸还是感知到了白素素的靠近,抬头望了一眼。
“嗯,宸哥,你继续写!”白素素一边说着,一边伸出玉手,拿起了研墨的玉石条,在砚台里轻轻研搅着李延珪墨。这是南唐上等的墨,比以前苏宸用的低等松墨好多了,墨色深而自然,质感好,带着书香之气。
用墨是极为讲究的,有古人这般评价过:“书有筋骨血肉,筋生于腕,血生于水,肉生于墨,水须新汲,墨须新汲,墨须新磨,则燥湿调匀而肥瘦得所。”可见其中的书墨学问。
第二百一十七章 借宿一夜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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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黄昏时分,白素素坐车过来苏府,神色颇有些疲倦的样子。
目前白家的担子都放在她身上,虚岁十七的少女独撑大梁,以前还有白老爷子在幕后出谋划策,做出决断,如今白老爷子卧床,半身不遂了,白素素便成为真正的白家家主。
白家经过这次选贡会之后,生意做的更大,青白瓷已量产,加上烈酒、香皂等抢手货,许多商贾主动跟白家合作,谈妥了相关合作事宜,为表诚意,这些家族都不在向丁家订购瓷器和其它生意,甚至开始挤兑丁家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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