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格罗姆听见几人对话,他是能听懂人类语的,总觉得眼前人类,有种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沧桑。
是啊!
强大如格鲁鲁,终究无法永恒辉煌。
如今半兽人越来越弱,五千年后,一万年后……若有一天,半兽人灭绝,还会有人记得“锤之王”的荣光吗?
“你错了!”格罗姆慢
半兽人桀骜不驯,基本上没法讲道理!
莺儿没有主见说道:“少爷去,我就去!”
沐云思考片刻,莺儿身体已经恢复,身体素质各方面都有提高,有【圣泉之水】在手里,倒是不用怕莺儿又会发作,既然如此,那就去吧!
“我们走!”
沐云使用鬼面,驯服几头强壮野牛,几人骑着野牛跟着半兽人队伍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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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跟随你,我怕是一辈子留在白城,当一个平庸之辈,哪有机会经历这种非凡的冒险!”
沐云感慨地说:“其实平庸未必是坏事。”
秦月不以为然说道:“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想知道更多,走更多的地方,好好看看这个世界。谁叫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呢?”
孟虎赞道:“说得好!我们来到这世界,总要留下点什么!”
“留下点什么?”沐云望着一张张面孔,史书惜字如金,能被记录之人,寥寥无几,这个时代的人,几乎都是陌生的,纵然有幸运儿被历史记住,不过是茫茫书丛里的几个苍白字眼,远眺遥远雪山,突然略有感慨:“不管愿不愿意。我们,终究是历史中的一粒尘埃!”
号角声中,旌旗飞扬,整整有3000名狼骑兵,全在平原上洒开,7000余名半兽人精锐,浩浩荡荡的跟随。从高空望过去,密密麻麻一片,声势恢宏,非常震撼。
碧蓝透澈的天空。
粗犷无边的平原。
四人骑着野牛,跟随大军出发。孟虎当多年佣兵,本次高原之旅的经历,足以成为佣兵生涯中浓重一笔,沐莺儿十几年没出小镇半步,半兽人在心中永远是凶恶、残暴的代名词。
这几天住在半兽人部落里,让她观念发生颠覆,虽然听不懂半兽人话,但半兽人只是脏一点,脾气差一点,喜欢打架而已,没有大家说的一样吓人。
“格罗姆允许我们随行。”沐云把格罗姆的话翻译一遍,对其他人说:“你们怎么看?”
孟虎倒是兴致勃勃,佣兵探险性格,让他想看看,半兽人之间争斗,究竟是什么样的场景,立刻发表态度说:“我觉得应该去看一看!”
秦月也说道:“这不仅是半兽人族的盛会!结果会影响到平原北侧,几百上千万人民的生死,我们提前知道情况,倒也方便回去报信。”
地狱之歌是不主张与人族开战的。
但想阻止战争爆发,首先必须得到八大氏族承认,而想得到承认,首先就要征服他们。如果格罗姆死在荣耀之谷,那一切就是空谈了。
至于秦月……
此时此刻,她高展着双臂,满头红色秀发随风飘舞,满眼都是陶醉之色,高原的美景,高原的半兽人,一辈子都休想一窥的景色。非但没有被半兽人砍了,反而得到半兽人认可,这种事情足以成为一个传奇了。
“沐云,我要谢谢你。”
秦月轻轻地说道,一双动人明眸凝视着他。
“谢我什么?”
第五章 族祭 (第2/3页)
是半兽人族的至高圣地,自古以来就是不准外族进入的!”
说完,格罗姆驾驭狼王跑向队伍前面。
拔起地上的一杆大旗。
大军开始缓缓移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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