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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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噬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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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小蛮知道,她可以将天魔的神魂,也摄取吞噬!

只是,天魔们不是花草树木,不会坐着引颈待戮。

她需要去杀戮!

杀死一头天魔,以其神魂为资粮!

从前,她即使有能力杀死一头修罗,也不敢真的下死手。

因为,修罗和天魔一般,是不死不灭的。

杀了它,它只会被驱逐回虚空。

然后,它会再次卷土重来,再次窃据一个凡人的肉身。

于是,她只能将这些怪物囚禁或者封印起来。

所以……

小蛮将剑收起来。

她大步的向前走去。

向着村里走去。

……………………

灵平安走到厨房里,打开灯。

他从消毒柜里,取出一个菜碗。

将手里拿着的香料,丢到碗里。

“我先试试看……”他想着,于是拿着这个碗,在水龙头下放了一碗水。

接着将这个碗,放到燃气灶的旁边,取来一个菜碟,盖到碗上。

“明天早上,我再来看看……”他说道。

若是一切正常,他明天就应该可以得到一碗香料水。

或许可以用来烤肉什么的。

做完这个事情,他灭掉厨房灯。

然后走到客厅里,打开冰箱门,取出一瓶格瓦斯,打开来,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

你还别说,这种洛希亚的饮料,真的挺好喝的。

灵平安拿着它,坐到沙发上。

一边喝着,一边划开手机。

手信有两条未读短信,灵平安划开一看,是自己小姨发来的。

依然是阳光、沙滩和大海。

随着图片而来的,还有一条炫耀性质十足的留言:小平安,看,我住在什么地方?

灵平安看着她发来的定位。

联邦帝国、香山自治州、香山大酒店。

他咽了咽口水,忍不住说道:“这古代文化研究所,居然有这么好的福利?”

“出外休假,居然有香山大酒店住!”

这就有点奢侈了啊!

香山大酒店,那可是连本土也知名的大酒店!

听说,主客非富即贵!

只是……

灵平安耸耸肩膀,他又不是没有住过这样的酒店。

他曾参加过的那次广南总督区的联谊会,就是在妖都知名的五星级酒店。

结果,除了房子大一点,设施先进一点,服务好一点外,和其他酒店也没有区别。

再说了……

对灵平安来说,都是睡觉。

住什么地方,几乎没有区别。

甚至,他感觉家里面的床比那些什么所谓的大酒店的床睡的更舒服。

于是,他回复道:“小姨,玩的开心哈!”

刚刚放下手机,对方的回复就已经来了。

“小平安!”

灵平安看了看屏幕上出现的回复,他摇摇头,没有再理会。

他那个小姨啊!

别看年纪比他大,其实……论思想成熟和做人做事,远不如他。

有些时候,灵平安甚至感觉,自己才是长辈。

而小姨则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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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虽不如天魔强大,但却比天魔更加扭曲。

数不清的繁华都邑,都被这些怪物,化作了魔窟。

所以……

小蛮明白了,自己应该去那里。

去那些曾经的城市,找那些修罗祭剑!

她知道,自己应该去那里修炼了。

自天倾之后,天魔蜂拥而入现世。

跟随着天魔们大举入侵的,还有名曰修罗的虚空生物。

它们和天魔一般,无形无质,疯狂而扭曲。

但是,它们没有天魔那么强大,无法窃据强大的修士肉身,于是只能将目标改为弱小的凡人。

噬魂!

其决曰:一灼之火能烧万物,物亡而火何存?一息之道能冥万物,物亡而道何在?

故以吾之火,噬汝之魂!

小蛮慢慢的举起了手中的剑。

三尺凡铁,在阳光下,慢慢的反射着一道道剑光。

一头头杀过去,终有一日,这噬魂必将大成!

而她也将因此结丹!

噬魂大成,则剑丹自成。

其丹为杀丹,金丹的品质,与杀戮与吞噬的敌人数量和质量相关!

握着剑,小蛮深深吸了一口气。

小蛮轻轻震动剑刃,魂火绽放。

以她为圆点,方圆三步之内,一切花草树木,尽皆枯萎。

这就是噬魂!

专门吞噬神魂的秘术!

即使花草树木之魂,亦可夺之!

忽地,一道浅浅的火,从剑刃上出现。

那是她的魂火!

也是她的噬魂!

“神之所动,不名神曰意也!”小蛮看着那一抹浅浅的魂火,轻声道:“意之所动非意也,乃魄也!”

“所以,苍生皆以魄御魂……”

欲要如此,便需要一个强大到超乎想象的神魂!

唯有如此,方能镇压自身,将己身铸造为剑。

于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而玄君不仁以苍生为牺牲!

便创造出了这一门入门的道术。

“然其金有余而木不足!”

“慑敌魂魄,以补吾之不足!”

“此天之道也!”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正当如此!

第三百一十章 噬魂 (第2/3页)

别无他物。

玄君练剑,铸己身为剑。

身体发肤,皮肉筋骨,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无不为剑。

既诛外敌,也降自身之魔,镇己身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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