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语者的超维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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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沉寂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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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工作一边环游世界,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了解这个世界,这就是我的生活。

我了解这个男人的生活作息。

每周七的七点他总会光顾这家炸鸡德。

虽然因为职业素养,我并不清楚,也并不太想清楚他的身份。

但他的行为举止、仪表容貌,与这家廉价快餐店毫不般配。

我讨厌人类发出的【声音】。

【声音】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它能在无形中改变一切,让真理变成谎言,让谎言变成真理,抹消人的自我,让人变成空洞的麻木机器。

所以每次当喧嚣的声音出现在我耳边时,我都能发挥出超越极限的潜能,进入一种忘我的专注状态,让自己从【声音】中脱离。

在这种状态中,我的身手变得更加敏捷,五感更加敏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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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薯条落入油锅迸发出噼啪声,尸体倒在广场上,无数嘈杂喧嚣的声浪涌入我的耳中。

瞬间混乱的人群成了我最好的掩护,纵身跃出七步,掀开事先处理过的井盖,我进入了这个城市迷宫般的下水道系统。

嘈杂的声响逐渐淹没在水流里。

无数次从嘈杂声中逃离后,我明白了一件事。

我之所以会选择在人群密集的地方下手,是为了制造【声音】。

这句话被里社会的枪手们奉为圭臬。

每一个有故事的人,最后都会倒在自己的故事里。

看来我没有成为顶级枪手的潜质。

风格(特性)就是我的全部,失去风格(特性)我将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

内心永远炽热,工作永远赤诚,让自己的风格(特性)存在,是维持自我纯粹的箴言。

交流必然带来意识形态与自身本质的变化,保持沉默,就是保持纯粹。

也许这就是我选择这行的原因吧。

枪手是不需要说话的。

沉默是金就是我的人生信条。

当我吃到倒数第七根粗薯的时候,它身上的热量已经完全溢散在空气中。

看起来,他似乎是某家大公司的高级人才,或许是低调的高管,或许是技术首脑。

像这样的人会来到这种地方习惯性的用餐,这里面应该会有些故事,但我不想了解。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怪癖(特性),他有,我也有。

大多数杀手都会选择尾行目标到一个僻静的去处完成工作,在魔都最热闹的广场开枪杀人,绝不是什么明智之举,但这就是我的风格。

【顶级的枪手,是不需要风格的】

利益永远存在,矛盾永远存在。

一声枪响,矛盾争端就此消失。

但矛盾本身,永恒存在。

所以……枪手行业,永不失业。

也许是【网络】这东西太方便,待处理订单上的地点能让我以排列组合的方式,拼凑起上百种环游世界的方案。

无法自行发热的东西,最终都会逐渐冷却,与这冰冷的世界融为一体,例如这包粗制滥造的中薯,例如这具跌入血泊的死躯。

一如既往,一枪毙命。

赤红温热,他穿着金色西装的身体粘上浓稠的血液,就像我最后塞进嘴中的粗薯。

这家炸鸡德的番茄酱,不赖。

不问身份,不问缘由,开枪,拿钱。

并不是因为人多任务就会棘手,只是单纯的因为人多,话就会多。

我讨厌交谈,也讨厌听别人交谈。

无用的交谈会让人分心,无法专注于自己的工作。

过度的信息,只会让人迷失,过度的交流,只会让人驳杂。

两者接触,必有交换。

这就是枪手的全部。

持续温热的枪管,不断让自身保持炽热的温度,这就是我在冰冷的世界,维持自我存在的方式。

内心永远炽热,工作永远赤诚,在不断的完成工作目标的过程中,我绽放着生命的热度,开枪的刹那,就是我升华的瞬间。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可惜在【里社会】永远不缺重金买凶的主顾。

第四十四章 沉寂之声 (第1/3页)

七月七,天气阴。

我在魔都广场的炸鸡德,吃着发凉的中薯,双份番茄酱。

油腻的淀粉与甜锈的酱汁游走在我的舌尖,我冰冷的眼神游走在繁华的广场。

我讨厌大城市,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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