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李祥廷是一座大山,那么,陈艾清无疑就是山间的溪流,百转千回、明暗不定。
好吧,这一假设并非荒诞不经,某些情况下是存在的,就比如说她钟若萤,就是个鲜活的例子。
但一点:能做出如此推断的陈艾清毫无疑问是低估了她的能力。
或许陈艾清分辨不出她的真实性别,但这并不表示她于此事上同样迟钝。
算了,事到如今再纠结这些问题已无大益,倒是好好筹划一下后头的步骤才是正经。
明代法律规定了奖赏举报的条文,规定:“凡谋反及大逆有能捕获者,民授以民官,军授以军职,仍将犯人财产全给充赏。”
这些,难道四郎都忘了?
还是说,这些事对他而言,都是可有可无的?
就好像对待小侯爷的倾情劫掠、无所动容?
唉,到底还是年纪太小的原因么?对于“七情六欲”的理解,仅限于道听途说、纸上谈兵?
赶几时、四郎才能真的长大呢?
ps:名词解释
画影图形:夏启时开始了集权制,颁布了专属法令来约束奴隶、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由此产生了通缉令。
春秋战国时期,吴国伍子胥被裹入一场政治斗争。楚平王为了追杀伍子胥,命人制作了他的画像,张贴到全国各地,并悬赏捉拿。这张伍子胥的画像,可说是中国历史上较早的通缉令。
战国时期,我国出现了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其中“捕法”就是专门规定对盗贼进行追捕的篇章。政府以法定形式鼓励民众积极配合侦查活动,并明文规定出相应的奖赏标准。
唐代通缉逃犯时,官府开具“海捕文书”,四处“张挂榜文”。上面除写有逃犯的姓名、年龄、籍贯和体貌特征外,往往还配有逃犯的画像,即“画影图形”,以便官民辨识和缉捕。
不过,陈艾清倒对此事提出了一个很大胆的假设。
他怀疑那晚的那个女人,根本不是女人,或许是男扮女装,目的就是为了混淆视听。
毕竟,敌人都是狡猾的狐狸。
若萤无语半天。
且不论那人是男是女,单说陈艾清这个人,不可否认,果真是个心思曲折的,敢想人之所不敢想。
李祥廷等人预订下的聚会地点是“万宝楼”。用李祥廷的话说,是为了让她提前熟悉环境,省得十五庆功宴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地紧张。
对此,若萤只能一笑置之。
紧张?
现在,能让她紧张的或许只有那潜伏在暗处的杀手了。
这似乎已成了一桩悬案了。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就像是一场噩梦。梦里那么清晰深刻的一群人,似乎都随着那一场大火化为乌有了。
她的这一态度,却让李祥宇好生失望,心里头隐隐期望她能坚持一下的,不想就这么轻轻放过了。
其实,哪里会谈不拢呢?
难道忘了蝠园的琴箫合奏、忘了彼时的鸥鹭忘机吗?一个他,一个仪宾,一个王世子,还有一个小侯爷,是为了谁、凑到一起的?又是为了谁、各擅其长的?
还不都是为了四郎!
为了能让他心情愉悦,为了他能早日康复。
来无影、去无踪,如晚风、如鬼魅。那双眼睛究竟是属于谁的?这个问题至今无解。
陈艾清那边的调查也毫无进展。他本人并未十分留意那双眼睛,彼时的他,并没有同若萤一般无二的警觉。
对此,若萤深感遗憾,更遗憾自己于丹青一事上一窍不通。
其实这个事儿,要真想解决的话,并不难。只消“画影图形”按图索骥,发动广大民众检举追踪即可。
有道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又道“浑水好摸鱼”。在四面楚歌的重压之下,嫌疑人难免会因为惶恐而举止异常,如此一来,就会有漏破绽暴露出来,有利于案件的往前推动。
387章 不要大哥 (第3/3页)
我们说不到一起……”
李祥宇就给茶水呛着了。
唐氏倒觉得小儿子这话很有些道理:“他虽然年轻,到底也是个教书的先生,论起来,算是你们的半个长辈。去了,你们反倒不自在。”
若萤便不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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