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丢了一双漂亮的鞋子,正承受心灵和肉体的双重痛苦呢。”秀开玩笑的对我说,以此来表明于湖新精神旺盛,并无大碍。
但我听到这句话后的第一个念头是送给她一双鞋子,一双可以媲美灰姑娘的、漂亮的水晶鞋,然后亲手给她穿上,让她的脚不再受伤,稳稳当当的走向她的白马王子。
当然,那王子不是我。绝对不能是我。说………………
她不符合当林家媳妇的条件,但是——也不算太差,有时候——看起来还可以,那么让秀和她交往看看也不错。她这种平凡没特色的女人,可以得到我那优秀弟弟的青睐,也算是另类的报答,抵得起一个救命之恩了。
但是——为什么一想到秀和她在一起,心里会有点不舒服呢?就好像一个坚硬的东西硌在心头最柔软的部分,说不上疼痛,甚至可以强行忽略,可它就是提醒着我一种存在,让我不得安宁。
“救我的人怎么样了?”当秀秀来看我,我终于还是问出了口,并坚决否认看到了救命恩人的脸。
秀秀告诉我是于湖新救的我,尽管我知道是这个答案,但听到别人告诉我,心头还是有点悸动,而且我还听说为了救我,她脚底严重割伤,也住在这家医院里。
我心疼,当然这是对救命恩人的心疼,绝对是,我对自己说。
上帝视角(之四) (第3/3页)
子,偏偏那么自尊,稍微直接一点,她就眼泪汪汪的。
这女人大概自以为很凶吧?其实她露出委屈模样的时候很有点楚楚可怜的感觉,让人地心不由得软下来,或者因为反差太大,才让人地心有些异样感,对,肯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不是因为别的,一定不是因为别地,不是因为有了好感或者什么。
可是不给钱的话,还能以什么报答呢?
想到这儿,我忽然觉得自己除了钱,还真的一无所有。又想起在昏迷前那个以身相许的想法,不禁惊得自己一个激灵。她救了我的命-不过,于湖新不是我的那盘菜,我从来就喜欢温顺乖巧的女人,再说秀对于湖新动了心,我做为哥哥不能横刀夺爱。那么好吧,既然如此,我要和于湖新保持距离,对于她对我的冒犯,我尽量容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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