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万界之大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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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走,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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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麻烦子女下辈。

“妈。”

来到家门口,麦又歌笑着抱了抱老娘。

“阿姨好。”

徐君乐跟着喊了一声。

这笔钱出去,她的积蓄基本去了三分之一。

当然。

积蓄的事,麦又歌没跟徐君乐提。

关系再怎么好,也要有一点点个人空间和隐私。

在麦又歌老家待了两天,麦妈妈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对这个姑爷。

她无限看好。

或者说,她对女儿的婚姻没有太高的要求。

只要女婿疼爱女儿,两个人和和美美,那就够了。

更多的?

没有。

下雨天知道回家的,都行。

像徐君乐这种相貌帅气,家庭条件又好,对女儿又好的女婿,打着灯笼都难找。

至于婚后去哪。

麦妈妈根本没想过。

去男方那边,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因此。

她压根没有考虑过去哪里住的问题。

老家就挺好。

“麦满分。”

“嗯?”

回去的高铁上,听到徐君乐忽然喊出这个称呼,麦又歌惊诧道。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今天很怪。”

“怪?”

“怪好看的。”

“噗嗤”

麦又歌笑着摇了摇头。

“幼稚。”

嘴上说着幼稚,她的嘴角却扬成了耐克。

压都压不住的那种。

……

两个月后,老徐夫妇也跟着徐君乐和麦又歌来到了她的老家。

这一次,他们再次受到了全体村民的关注。

上次只是带男的上门,到底能不能成,那还是未知数。

现在?

家长都来了,百分百能成。

哪怕后面离了,那也是以后的事。

双方家长见了面,后面的事探讨的很顺利。

结婚日期?

定了!

住哪里?

也定了!

不去奥门。

就定居鹏城。

房子已经在看了。

先订婚,再买房,装修,等装修差不多了正好结婚。

选择定居鹏城是徐君乐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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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典型农家小院。

一栋两层的房子,看样子是新建不久的房子,麦又歌跟他提过,是去年刚刚建的房子。

花了20多万。

都是麦又歌出的。

二十多万对于一个打工人而言,不是一笔小钱。

麦又歌说的是准姑爷,两人虽然才确定关系不久,但认识那么久,麦又歌早就确定了要在一起。

所以。

就说是准姑爷。

“来,快进来。”

跟着麦又歌妈妈一起进了小院,徐君乐四处打量了一眼。

隔天。

徐君乐和麦又歌再次过关回到鹏城,他们目前并不知道珍姐和强哥的打算。

虽然强哥觉得他们在哪里都一样,但私心里,他们更想小儿子回奥门。

那样的话,一家人热热闹闹。

多好。

“好,好。”

麦妈妈看到高高大大的徐君乐,脸上的皱纹都笑了出来。

姑爷上门的事,她当然知道。

麦又歌早就跟他提了。

是的。

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

长得又好看。

人也孝顺。

把母亲留在老家,那是因为她妈妈不想跟着她一起出门。

老人家的想法就是这样。

回奥门,他们一样会给小两口配上一套房子,反正价格跟鹏城差不了多少。

都是2-3000万的样子。

两人回到鹏城的第一个周末,麦又歌就带着徐君乐回了老家。

“小麦回来了?”

“这旁边的帅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

自从网上的热度消散后,他的工作也没有那么忙了。

每天只有中午、晚上两顿。

当天的食材卖完就收工。

下午还能回家去陪陪老婆、孩子。

……

“哈哈,肯定是了,你看看他手上拎着的礼物。”

“女婿上门咯。”

“……”

乡村社会,那是人情社会的经典体现,麦又歌一回村子,到处都是熟人。

麦又歌在他们村里也算是一个名人。

第14章 走,走,走 (第2/3页)

店里经常来的老顾客,他基本每一个人都能叫得出来名字。

同样的,他们也认识他。

大家更像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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