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白状态已经调整到最佳,手上拿着麦克风,声音罕见的带着狂傲,充满特别的气势:
“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
“叱咤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
“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
【这歌曲质量,十分钟就能搞定!?】
【绝!】
才刚唱完前奏后的高潮,观众就已经高潮了,这就是《乱世巨星》先声夺人的魅力!
……
滨江大道,保姆车正在行驶中。
齐蒹葭道:“回公司一趟,我要录制一首歌。”
经纪人笑道:“是那首《红色高跟鞋》吧,这首歌大家都很期待呢。”
看过《荔山行》的都知道。
林知白给齐蒹葭写的这首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怎么可以这么带劲儿!】
【这歌词简直不可一世!】
【道上大哥听了都得走路打飘!】
【啥也不说了,今天数学试卷和我只能活一个!】
【这是首富十分钟写的!?】
不过先声夺人的前提是:
你的高潮首先得经得住考验!
显而易见的是,《乱世巨星》就是副歌完全能经得起任何考验的歌曲,高潮部分无论歌词还是唱腔乃至旋律都堪称整首歌的精华部分,配合林知白那狂傲的声音,以及那充满嚣张意味的歌词,瞬间便透露出一种无可匹敌的霸气!
【我擦嘞!】
【首富这歌好炸!】
可就在此时。
林知白播放了他刚做好的歌曲。
前奏响起。
电吉他伴奏,配合鼓点,内容比之前的简单弹拨,明显丰富了许多,节奏感格外的鲜明,还有类似三角铁一次次猛烈敲击的声音伴随!
噔噔!
霸气嚣张的齐语歌词,节奏强烈流畅的旋律,瞬间激发出一种浓烈的荷尔蒙氛围来,也瞬间让整个直播间所有观众都目瞪口呆起来,一道道看向林知白的目光,都在此刻变得不可思议起来!
这歌!
听着就好亢奋!
市面上的大多数歌曲,都喜欢把副歌,也就是歌曲的高潮部分,安排在主歌后面。
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作曲人会把副歌部分,安排在主歌前面,这是一种先声夺人的技巧,可以更快的把听众耳朵抓住——
【毕竟就这么点时间。】
【钱要这么好赚大家都去学作曲了。】
虽然这个前奏的质量,出乎了大量观众的意料,可一想到这是林知白临时创作的,前前后后加编曲貌似也就折腾了二十分钟,大家就很难产生太高的期待。
而就在纷纷弹幕中。
前奏终于来到了某个节点。
噔噔蹬蹬!
噔噔噔噔噔!
观众都感到了意外——
【靠北!】
【这个前奏意外的有点燃啊。】
【皮!】
【装这么大的嘛?】
【让我听听你创作了啥绝世神曲。】
观众压根不信。
尤其看林知白还一本正经的,扯什么见证奇迹的时刻,大家就更不相信了,只觉得林知白这造型和台词好笑。
【好强的节奏感!】
【还别说,你还真别说!】
【有点意思。】
【确实是有内味儿的。】
【首富有点东西,但我估计不多。】
第427章 十分钟,他赚了五百万! (第1/3页)
【笑死。】
【见证奇迹还行。】
【十分钟创造奇迹是吧?】
【还是用我们齐洲的语言创作?】
阅读兼职艺术家最新章节 请关注凡人小说网(www.washuwx.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