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休甚至被激发出火气,拿出藏在房间最深处的,窖藏一百三十年,堪称是酒王的陈年佳酿、极品杜康。
一般而言,酒越是窖藏越香醇,但储存过程中,如果储存不当,反而会散去酒水的香醇,失去醇厚本味。
霍休这坛“酒王”便是如此。
很香,但不够纯净。
很浓,但不够绵长。
无数次的“百倍利益”,让霍休成为中原的首富,并组建了青衣楼,麾下成员高达万人,妥妥的黑道豪雄。
霍休的钱,就算每日花天酒地、吃喝玩乐,也足够他花销十辈子。
甚至,以商铺的赚钱速度,只要不出现特殊的意外,十辈子之后,他的钱可能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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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脸无所谓。
亏钱是万万不允许的!
霍大老板从来不做亏钱的生意。
一桩生意,如果能够让霍休提前付出巨量成本,肯定会有百倍利益。
这种事情,霍休做过很多次。
但如果认输能学到酿酒技艺,赚取丰厚的利润,那就是极大的享受。
至少对霍休而言是享受。
霍休享受一切能赚钱的事情。
记下左诗说的储藏要点的同时,暗暗决定,回去之后,就把看守酒窖的那些人严厉处置,让他们记住教训!
由于他们的储存不当,不仅让自己丢了老脸,还让自己亏了大钱。
忽略掉特殊的情况,只算平常状态下的价值,左诗才是最值钱的。
因为她是酒神左伯颜的女儿。
她精通左伯颜的酿酒技术。
酒水能够带来非常庞大的利润。
如果左诗愿意加入麾下,霍休绝不介意奉上高额薪水。
喝下去的时候能够感觉到,这是绝品的佳酿,但却不是绝品的杜康。
酒水到了喉咙的时候,能够感觉到香醇滋味,到了肚子里时,酒味就会散去六七成,没有回味无穷的感觉。
左诗略有失望的说道:“这坛酒前一百年储存的很好,后三十年有两次储存不当,味道反而变得差了!”
霍休闻言竖起大拇指:“不愧是酒神传人,果然技艺惊人,比我麾下那些自称大师的,强的实在太多。”
认输的滋味当然不好。
——偷懒虽然偶尔有些愧疚,但躺下之后的日子,是真的很舒服啊!
酿酒是非常讲究天赋的学科。
既要懂得选材,还要能把控温度、测算时间,自身嗅觉、味觉,都必须非常灵敏,最好还有千杯不醉的胃。
左诗并非嗜酒如命的性格,但年纪轻轻就能继承家族的酿酒术,天赋自然是顶尖,舌头尤其敏感灵活。
拿起酒杯喝一口,便能说出酒水的产地、酿造方式、窖藏时间、适合什么样的人群、储存时有哪些失误。
霍休甚至后悔自己手慢了,如果当初是他救下左诗,现在怕是已经开了十几家大型酒厂,赚取巨量的金银。
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江湖人。
江湖人永远离不开酒。
酒,就是钱。
这叫什么?
霍休是个生意人,是除了商铺的利润,别的什么都不在乎的生意人。
只要能给他带来利润,无论那个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男是女,是佛是道,他都会有发自内心的真诚。
左诗就属于这种人。
陆小凤是霍休的酒友,可以在他比较郁闷的时候,发泄一些郁气,也可以参与某些算计,但多数情况下,只能带来情绪价值,不能带来直接收益。
沈炼如果能给他开通行证,那就非常有价值,否则只是在讨好官差。
学好数理化,穿越也不怕!
诸天万界的第四天灾,沈炼身前的亿万前辈,都是靠着知识发家的。
沈炼偶尔会觉得有些丢脸。
自己没钱了只会去挖宝藏,比起利用自身的学识,自强不息的前辈们
——实在是太特么爽了!
第169章 陆小凤,把黑锅背好 (第1/3页)
“听闻姑娘是酒神传人,不知老夫收藏的酒水,能否入姑娘法眼?”
霍休很客气的给左诗倒了杯酒。
他没有丝毫中原首富的架子,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非常的真诚。
哪怕用读心术去观察他的思维,最终也只能读出一个结论——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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