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亮也说道:“是啊,我当初任长沙知县,曾听说过有浏阳乡民,例只养二男一女,如果多了就会溺毙。也曾听闻本地有祭祀之风,中原常祭五显神、四相公,南方常祭稜睁鬼、五通神,平时常以牲畜为祭,却有那走投无路者,妄想一夜富贵,则杀人活祭,当真是目无法纪。”
“说起这祭祀,我曾听一位在鄂州任职的同僚说过,湖外风俗,用人祭鬼,每以小儿妇女,生剔眼目,截取耳鼻,埋之陷阱,沃以沸汤,糜烂肌肤,靡所不至。”
“还有那杀婴,以前真是屡见不鲜,之前就有岳、鄂间田野小人,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若是男孩还好,现在国家昌盛,乡民不能说锦衣玉食,但也多衣食无忧,就怕女子。”
“不错,我听说南方尤讳养女,初生辄以冷水辄杀之。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嘤良久乃死。”
“唉,我在地方为官也听说过这种事情,真是让人闻者落泪,听着伤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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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派人通知一下临城官府,再让官府的人把当地农会负责人叫来。”
赵骏说道。
“是。”
江大郎随即让人拉来几匹马,带着数人飞速离开。
赵骏双手背负在身后,严肃地对众人说道:“我知这陈规陋习,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改变,但既然让我遇到了,就决不能袖手旁观。此次我行走天下,势必要正风气,养道
那就是男主人死了,可死后没有儿子,或者儿子还比较年幼,没有长大,那么宗族亲属同样会瓜分他们的财产,哪怕女主人还在都没有用。
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鲁迅,鲁迅父亲在他十五岁时病逝,宗族就开会把他们家财产瓜分,一时间家境益艰,世态炎凉。
而鲁迅还算好的,至少家中有男丁,因此还给他们留了一些房屋和土地,不至于把他们赶出去。
其余大多数情况则是如果家中没有男丁,只留下妻女,下场往往非常惨。
除非女主人娘家背景强大,否则赶出去流落街头都算是轻的,严重者甚至被卖去青楼或者干脆打死一了百了。
赵抃、杨察、苏涣、李孝基等人也纷纷说道。
“唔”
赵骏的眉头就更紧了,随后摇摇头道:“当真是骇人听闻,令人发指,大郎。”
“知院。”
江大郎连忙过来。
赵骏叹道。
随即就把吃绝户的事情说了一下。
他接着又道:“配女儿骨,吃绝户,还有其余典妻女、农奴,还有南唐时期士族流行的裹小脚都是糟粕,残害了不知道多少百姓,特别是女子,迫害尤为严重。”
“不止。”
王安石摇摇头道:“据下官所知,南方还有杀婴、活人殉葬、活人祭祀之说,尤以两湖、两广、福建路等地最为兴盛,活人殉葬多以女子、孩童,活人祭祀则用男子,尤以儒生、僧侣最佳。”
不过卖去青楼与打死毕竟有悖人伦,所以为了防止村里人指指点点,亲属们一样也要置办流水席,把死者一部分财产拿出来搞宴会,堵住村里人的口实。
现在赵骏听到这样极端的案例出现在自己面前,心里就很是不舒服。
旁边江大郎见他脸色难看,低声问道:“知院?”
“没事,先回去吧。”
赵骏摆摆手。
其中田产和房屋会被变卖,换成钱财。然后乡绅用这笔银子在村里大摆流水席,宴请村里的每一户人家,直到把钱吃完为止。
这种现象算是比较正常的,毕竟人死灯灭,古代乡村又是个封闭社会,没有人继承的话,还不如普惠村庄。
而另外一种情况是一对夫妻死后无儿无女,不过有兄弟姐妹之类的亲属,那么大部分财产都会被他们的兄弟姐妹瓜分,至于办不办流水席就看他们自己的心情。
反正继承兄弟姐妹的财产也属于正常现象,这样吃绝户的就不是村子里的人,而是这对夫妻的亲属。
但同时也存在着一种极端。
“是。”
众人随即向着车队方向走去。
过桥之后,杨告杨察王安石等人就走了过来。
杨告最擅长察言观色,见他脸色不好,便问道:“知院,怎么了?”
“民间诸多陋习,让我担忧啊。”
第四百三十六章 整治陋习,从北方开始 (第1/3页)
村庄边大树下,赵骏听到吃绝户以及卖人妻女的事情,脸色不是很好看。
吃绝户,封建社会一大骇人听闻的陋习。
一般情况下是指一对夫妻死后,无儿无女,没有子嗣继承。
他们生前所置办的田亩地产、房屋地基,金银珠宝,就会被其余地主乡绅霸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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