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黄种人,华人,但是我加入了m国国籍,所以我现在是m国人了。”拳王休普斯继续解释。
“原来如此。是个卖国贼啊,那我更不能放过你了。任千寻还是不依不饶的。
泥人还有三分火气,更何况堂堂的拳王休普斯。而且国籍的事,触痛了休普斯的痛处。“任千寻,你以为我真的怕你吗?你要战,便战!”
任千寻,嘴角一翘,不屑写在了脸上。在他看来。他斩杀过与休普斯齐名的拳王血修罗范离。既然齐名就是一个层次的,实力相差不远。他任千寻既然能杀血修罗,就能杀他休普斯。
“任千寻,你一个六重天的高手,难道要仗着三尺青锋,兵器之利吗?放下宝剑,我们比下拳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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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锁骨术吗?”任千寻冷冷的道。
“好厉害的剑法。”青年男子失声道。
“说出你的名字?”任千寻说着举起铁剑威胁道,他还是在纠结名字的问题,不得不说,任千寻他就是犟,犟的出奇。
“好好好。我叫休普斯。”休普斯摆了摆手,无奈地说。“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骗人!拳王休普斯是m国人,白种人,头发应该是金色的才对,可你。。。”任千寻一脸你骗谁啊,我不信的样子。
第二十二章 死得其所 (第2/3页)
“你说的,我走了啊,任千寻。有缘再见。”谁都没想到,气度不凡的青年男子扭头就走,太没品了吧。
“站住。”青年男子还是往前走。“给我站住。”青年男子还是继续走。“听见没有,站住啊”青年男子充耳不闻,不管不顾还是自顾自的前进。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任千寻面子有点挂不住,一剑劈了过去。不是守护剑法,是最粗浅的剑法,力劈华山。什么力劈华山啊?古人就喜欢这些弯弯绕,其实就是挥剑一劈,简单到极点,就是一力降十会。
剑气四溢,所向睥睨,势不可挡。说时急那时快,电光火石之间。发生了什么?不急,待我看来。青年的男子的袖子被砍了下来,轻飘飘的落到了草地上。但他的左臂却没有伤到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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