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走偏锋的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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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八十九章 律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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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韶直接省去当中关于人身攻击的攻讦,只当没听见,一一陈述他主张改革的原因,并一一解疑驳斥他们的观点。

对于贪污受贿的入刑,他基本没有改变,甚至对一些贪污数额巨大的亲眷连坐,他也不曾改,只是希望能减少受连坐的范围。

“譬如堂亲,亲兄弟尚且明算账,成年之后各奔东西,何况堂亲?”薛韶道:“他们或许只幼年见过,不曾受其恩惠,一遭犯罪却受牵连,岂不无辜?”

“哼,这只是你的假设,家族之内同气连枝,这样的贪官,必是一人得道鸡犬飞升,怎会不帮扶亲友?贪官之左右少有不受其恩惠的,他们都是国贼、民贼,岂能放过?”

薛韶道:“若有徇私之举,大可以通过大理寺查明,从犯自有从犯的罪名。”

《大明律》承自元朝,而元朝承自宋律,只是大致没有改变,细小微初却做了不少增添和删减。

太祖高皇帝登基时正值天下初定,南北方还有大量失土,当时燕云十六州都还遗落在外,所辖之地盗匪横行,所以不得不用重典。

为了收税,为了不让百姓作乱,为了减少盗匪,《大明律》对保甲连坐法制定得很严格,一户生盗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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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筠和薛韶对视一眼,都知道改革之事急不得,一旦着急,就有可能坏事。

继朝廷改革皇室、军队和吏治之后,薛韶再次上书请求改革律法。

其中,对有关于一些轻微罪的连坐法表示反对。

比如盗窃、逃役逃税,以及贪污的连坐之法。

折子刚递上去就遭到大量的反对,更是有御史直接指着薛韶的鼻子骂他国贼,这是在给贪官污吏大开方便之门……

第一千零八十九章 律法改革 (第2/3页)

,只要有一人违法,所有人都帮着隐瞒,甚至结成势力对抗衙门。

而不论前者还是后者,最后权势都会集中在甲长和保长手中,而保甲长多为当地地主、乡绅,他们可以借此强摊劳役、侧重赋税,甚至会由此勒索百姓。

不然,户部黄册上被隐匿的四千万人口是怎么消失不见的?

大明需要改革的地方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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