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农吆喝着,钱小沫一路走过去,耳边都是这样的声音。
她按照雷铭的口味买了些青菜、番茄和土豆,绕过眼前几个摆地摊卖大白萝卜的农妇,钱小沫沿着卖肉区一路走下去,也没看见什么想要买的。
她穿着驼色的雪地靴踩过地上不平的水坑,水坑里面混杂着牲畜的血色,极淡,是屠夫挂肉的时候流淌出来的,但一脚过去油腻腻的,零星的血坑让人烦闷。而另一双白色的英伦皮鞋紧随而来,拐杖伴在他的身侧,踩过钱小沫刚刚走过的路,几点溅起的血水落在了他纯白的皮鞋上,几分诡异的阴森。
“找你的钱,慢走啊!”
钱小沫将买的肉丝放进布袋里,低头整理着转身就准备朝回走,一双雪白的皮鞋立刻映入她的眼里,鞋尖朝她,拐杖微微倾斜,正朝她的方向走来。
可就当钱小沫转头,这个人的脚步就停了下来,然后白鞋的鞋跟对着钱小沫,那个人也转身朝来时的路快步回去。钱小沫抬头只能看见那人的背影,白色的夹克和鸭舌帽,很普通的打扮,只是那人的头埋得很低,走路不方便有点趔趄。
钱小沫完全没有多想,拎着沉甸甸的帆布袋满载而过。
回去的路上因为东西太沉,所以钱小沫走得比来时慢,时不时停下来换只手,跟在她身后的那双白皮鞋也慢慢停下来。眼见着街对面前面几百米的地方就是公安小区,钱小沫又停下来换手。
她微微侧了侧身子,余光正好能瞥见一个人,白夹克和鸭舌帽,白皮鞋,拄着拐杖,咦,就是刚才那个人啊!他也住在这边?钱小沫抬头直接看向他,那人立刻压低了帽檐,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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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
钱小沫嘴里哼着歌谣,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哼的是什么,嘴角浅笑着去买菜。
这几天她把公安小区周边的配套设施已经摸索得很清楚了。出门的时候也就不像往日里东张西望,时刻绷着心弦怕迷了路。于是她完全没有注意到,从她出单元楼的那一刻开始,一抹黑黑的影子就从楼道口的死角走了出来,温暖的阳光下骤然刮起一阵冷风,冰到人的骨子里。
钱小沫渐行渐远,脚步轻盈欢快得像是去给外婆送好吃的小红帽。冷风吹来时,她还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而那抹影子在阳光照不了的死角里转了转身,他压低了鸭舌帽的帽檐,笔挺的鼻梁寒气逼人,谨慎的余光扫视了四周一眼后,鬼鬼祟祟,他很快跟在钱小沫身后,拄着拐杖,像一直尾随不放的大灰狼,一直跟着钱小沫出了小区又来到了菜市,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姑娘,一起买了吧,我也好收摊回去了。”
第五百五十二章 快逃啊,雷铭! (第1/3页)
<h1>第五百五十二章 快逃啊,雷铭!</h1>的确是难得的好天气。
钱小沫拎着乳白色的帆布袋出了门,将心里盘绕的话说出来后,她的确觉得整个人都轻松多了。无论她和雷铭现在是什么状态,也无论将来是如何的模糊不清,钱小沫知道她只有努力找回自己,才能活出意义而不只是行尸走肉般的一副驱壳。
不过好在,雷铭已经理解也接受了她的观点。
这一点,对钱小沫来说,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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