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尸人

〖捞尸人〗

第九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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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文彬“哆哆哆”抱着纸箱子,走了出去。

李追远把寝室门关上后,也跟了上去。

下了楼梯,来到宿舍门口时,恰好看见陆壹左手拿着书右手提着一袋刚从食堂打包回来的餐食进来。

“彬彬,我刚下课,我把给阿友带的午饭拿给他,然后就去商店,正好下午的课可以逃,我打算盘一下货。”

谭文彬看着陆壹,面露微笑。

是的,刚刚那熟悉的感觉,是它,是它。

陆壹眼眶湿了。

谭文彬在前面带路,李追远跟在后面,二人一前一后,出了宿舍院子,来到宿舍楼后墙处的林荫小道里。

这里一般走的人并不多,也就只有本宿舍楼里的学生上体育课去操场时,才会走一下。

狭窄的道路两旁,栽种着梧桐树,年份并不太久。

谭文彬在其中最高最粗的那一棵前停下,然后,对着它跪了下来,伸手开始扒拉。

“停手,我会叫人来挖。”

谭文彬没停手,继续在挖,而且越挖用起劲。

“我就在里面,我就在里面,我就在里面!”

李追远从口袋掏出一张清心符,贴在了谭文彬额头。

谭文彬身体一震,脚下报纸“哗啦”一声,高跟鞋被挤出他的双脚,落在地上。

“小远哥……我有点冷……咱宿舍里有棉大衣么?”

“你坐那儿晒晒太阳缓缓就好,没事的。”

“哦。”

谭文彬坐在树下,双手抱着手臂上下揉搓着,嘴里还在不停哆嗦着吸气。

李追远把谭文彬额头上的符纸摘下来,符纸已经变黑了。

阿璃画的符,效果真的是立竿见影,不像自己画的,只能变个色。

过了会儿,见谭文彬恢复了一些,李追远把装着鞋的塑料袋递给谭文彬。

“小远哥,你真贴心。”

谭文彬高高兴兴穿上鞋,起身后,还原地跳了跳扭了扭,身体内传来一阵骨节脆响,这是僵硬了。

“彬彬哥,去看看你爸来了没有。”

“好。”

谭文彬以高抬腿的姿势跑了出去,在林荫入口处,他一边原地继续保持高抬腿动作一边招手:

“爸,这里,这里!”

一身警服的谭云龙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几个同事。

看着蹦蹦跳跳的儿子,谭云龙皱眉道:“你这是怎么回事?”

“体寒,在锻炼。”

“小远呢?”

“那里。”谭文彬指了指方向,然后目光盯着自己父亲手里提着的纸袋,“爸,我要去宿舍换衣服。”

“这是给你买的零食,你带回去吧。”

“世上只有爸爸好~”

谭文彬接过纸袋,一路跑回了寝室,纸袋打开,里面放的是余婆婆卷宗。

但在袋子缝隙里,还真夹着两块巧克力。

这牌子可老贵了,谭文彬都有些意外,自己亲爹居然真舍得。

他当即打开一袋包装,将巧克力送入嘴里,第二块则放到笔筒边,留给小远哥。

然后,谭文彬从行李袋里,翻出了开学时带来的预备冬天穿的棉大衣,棉大衣一裹,整个人当即舒服多了。

这时,寝室门被敲响。

谭文彬打开门,看见陆壹背着个吉他站在门口。

“放开我哥们儿,冲我来!”

谭文彬被这既声音洪亮又色厉内荏的大喊声给吼懵了。

“不是,你干嘛呢?”

“嗯?”陆壹有些疑惑地仔细打量着谭文彬,“哥们儿,你没事了?”

“我能有啥事,对了,你寝室不是被你改了电路么,你现在去给我下点水饺,不要干捞,我要喝汤,再给我切点红肠进去一起煮。”

“哦,好。”

谭文彬来到陆壹寝室。

林书友正坐在床边吃着饭,见状,马上放下筷子:“大哥,你中邪了?”

陆壹闻言,先是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眶,然后默默地往锅里多切了一根红肠。

这时,楼道里传来叫喊声。

有个本寝室的人推门进来,把书往床上一丢,催促道:“你们还在这里干嘛,楼后头警察在找人挖尸体呢,快去看啊!”

喊挖机过来需要时间,而且机器作业很容易造成现场破坏。

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像考古一样人工挖掘。

这就需要大量人手。

好在,大学里最不缺的就是精力充沛的牛马。

这帮年轻人,只要不让他们去上课,干什么都是一头的劲。

很快,一群去借铁锹的就跑回来了,虽然跑的满头大汗,但最后一把铁锹必须留给自己。

谭云龙开始指挥挖掘,他的同事们则在外围负责维持秩序。

即使是农村里出来的大学生,太久没干农活,使起铁锹时挖了一会儿后也有些脱力,城里的大学生就更别提了。

不过没关系,附近外围很多人在喊着甚至是在哀求着:“同学,求求你给我挖挖,让我挖两铲。”

警察没告诉他们是要挖尸体,是他们自己传起来的,虽然,这次谣言没错。

在无限新鲜劳动力交替之下,校领导得到消息赶来之前,一个大洞就被挖开了。

谭云龙及时让其他人停工,自己小心翼翼挖最后一点。

一具腐烂的尸体,渐渐出现。

按理说,这种环境下,尸体被埋了这么久,应该早就变白骨了。

可因为大树根茎也从尸体内穿过,亦或者是周遭土质以及风水等问题的影响,总之,唐秋英现在依旧还处于腐烂状态。

尸体一出现,周围大学生们更激动了,维持秩序的三个警员只能大声呵斥,才堪堪拦住他们。

楼上宿舍窗户上,更是挤满了人头,有些人近乎半截身子都探出来了,一个不小心摔下来,原地可能就会再多出一具新鲜尸体。

好在,这时呼叫的支援警力也赶到了,这才彻底维持住了这里的秩序。

一层层的校方领导,也都像打地鼠一样,不断冒头。

谭云龙戴起新手套,他观察到尸体的右拳,攥得紧紧的。

弯下腰,去掰,却没能掰得动。

正当他准备先放弃时,尸体的右拳自己张开了。

里面攥着的,是一枚工作胸牌,上面记录着一个人的名字:“王朝南。”

谭云龙马上离开坑洞,走向那些校领导,询问他们王朝南是谁。

本意只是想着有枣没枣打三竿,毕竟案发多年了,想靠一个名字就随便问出个结果来,那得真是运气非常好。

可这次,运气确实是好。

这里是生活区,最先聚集过来的本就是后勤这边的领导,大家细嚼这个名字后,还真有人询问道:

“是朝阳的朝,南方的南么?”

“对,没错。”

“是我们后勤的老员工了,平时负责学校里的绿化……”

“他人现在在哪里?”

“他今天放假。”

“他家在哪里!”

“我……我……”

这时,另有一个人说道:“我知道他家在哪里,他家盖新房时,我去喝过酒,他家就在新桥镇粮站对面。”

谭云龙马上安排一部分同事继续维持现场把尸体继续挖掘出来,自己则带着另一部分同事要去抓人。

假如他真是凶手,这会儿不及时抓住,等他在家听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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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追远的声音让陆壹内心稍稍平复,他跟李追远去过将军庙,也清楚神童哥有某方面的特长:

“神童哥,彬彬他……”

“没事了,你上去送饭吧。”

说完,李追远也走出宿舍楼跟了上去。

陆壹捡起书,往楼梯上走时,步履越走越慢。

谭文彬扭头看向李追远,哀求道:“我想再听他弹奏一曲,可以么?”

李追远头也不抬地回道:“想死直说。”

谭文彬面露委屈,却不敢对少年发怒,只得眼巴巴地又多看了陆壹一眼,然后抱着纸盒子走出宿舍。

坐在地上的陆壹看向李追远,嘴唇几次开启却不知说什么,只能不断模拟出“鬼”这个发音。

“陆壹。”

谭文彬只觉得一阵凉意,从足底瞬间窜上自己后脑,整个人下意识张开嘴。

“咯噔……”

他矮了一截。

因为原本是踩在高跟鞋面上的,现在原本不合适的高跟鞋自己变大了,让其穿入。

李追远对此并不感到意外,毕竟上次陆壹那么一个东北大汉都穿得下。

陆壹愣了一下:“哥们儿,你咋了,脚上怎么还包着呢?”

谭文彬:“你吉他弹得真好,我喜欢听。”

陆壹听到这话后,起初脸上浮现出的是迷茫神色,随后像是想到了什么,吓得连续后退,最后更是摔在了地上。

不过手中的书是摔出去了,但袋子却被他用手提起,没把里头的餐食撒出来。

这语气,让他想到了前阵子一直在做的某个梦魇,梦中似乎有个女生,也一直对自己说喜欢他弹奏的吉他。

她曾被少年亲自镇压过,她相信少年有轻易灭杀自己的能力。

“你记不记得你是被谁害的?”

“我只记起来我是谁,以及我的尸骸在哪里,其余的,我都不记得了,我脑子好空……但我觉得,当我找到我的尸骸时,就能知道是谁害死了我,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就是很笃定。”

“好,那就去吧。”

李追远拿起一个塑料袋,把谭文彬的球鞋装进去,然后提着它打开寝室门。

谭文彬脸上的线条,此时变得柔缓了一些。

神情细节,也逐步显示出另一种风格。

他先轻扭了一下脖子,然后开口道:

“臭弟弟,叫学姐,学姐,学姐!”

谭文彬去洗脚了,她很高兴,但她还是记得“学姨之仇”。

谭文彬惊喜道:“还能有这种好事?”

“好了,开始了。”

“好,我准备好了。”

李追远解开了封印。

香炉透着盒孔升腾出的香烟,也从白色转化为了黑色。

不过,这也能瞧出来,和上次附身陆壹时不一样,这次的唐秋英明显具备更多的思维意识,因为李追远已经把“她是谁”放在了香炉里。

“唐秋英,去找你的尸骸吧。”

听到这声提醒,谭文彬原本还只是小羞恼的目光,逐渐被仇恨所覆盖,他的面部神情也正渐渐扭曲。

李追远平静道:“你发癫吧,我正好灭了你,断掉因果。”

谭文彬身子一哆嗦,仇恨的目光消失,转而变成委屈与畏惧。

第九十四章 (第2/3页)

抵抗都一样。”

“被邪祟完整附身和上次只抓住你的手在沙盘上写字不一样,会对你的运势和身体都会造成一定损害。

不过前者我可以帮你消灾,后者……你多吃点饭就可以补回来了。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这很可能会导致你对邪物更敏感,也就是增大你走阴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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