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个是亚当大喜的日子,晚上带点水果去我家吃酒席。”唐歌招招手跟老沙告别。
走到半路上,碰到了小庆。小庆十七八岁,个子矮矮的但很壮实。嘴角天生往上翘,仿佛随时都带着笑,是一个很讨喜的青年。
“庆哥,干嘛去?”唐歌笑着跟小庆打招呼。
“没事,去老沙那领点吃的,家里的已经吃完了。”小庆也笑着回答唐歌。
唐歌道:“别麻烦了,干脆你叫几个人,晚上去我那吃去。今天是亚当大喜的日子。”
小庆也不客气,闻言笑道:“那感情好。等下我叫上阿正他们,晚上热闹热闹。不过亚当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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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娃子,你这是干啥?”老沙疑惑的问道。
“伯,你的砍刀借我用一下。我把羊头破了。”说着话唐歌就抄起了砍刀。
老沙迷迷糊糊的直愣神,不知道唐歌这又是闹哪出。心里琢磨道:“难道是祭祀?看着也不像啊。”
唐歌手起刀落,几刀下去羊头就被破开。一般人以为动物头上全是骨头,其实不然。动物的头上,尤其是食草动物,其实除了头盖骨、鼻骨和齿骨外,其他地方全是肉。羊头虽小,但可食用部分几乎占了百分之八十的分量。
破好了羊头,唐歌想了想,一只山羊肯定不够吃,于是又顺手包了一大包的东西,准备一晚上全把它祸祸了。
第七十二章 亚当的成年礼 (第2/3页)
用小刀把羊肚划开,把里面的草渣洗干净,洒上一把盐,使劲的揉搓,揉搓过后,在水里涮一下,简单的毛肚就收拾好了。至于羊肠,则用小刀从头一直剖到尾,同样用盐洗搓。其实用石灰效果会更好,不过没石灰,只能用盐凑合了。这只羊本来就不大,两把细盐就收拾了一点点的内脏,把哑巴心疼的直扁嘴巴,看样子似乎恨不得给唐歌一巴掌。不过唐歌可不心疼。这可是亚当的首杀庆典,这是亚当第一次捕猎到的猎物,唐歌一丁点都不打算浪费。
收拾完,带上内脏和筒子羊以及羊皮回到家,又该收拾羊蹄和羊头了。平时唐歌可是很懒的,可亚当的第一次狩猎给对他的刺激很大,就好像总算看到了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娶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媳妇一样。乐的唐歌都有点蒙了头了。
生了两堆火,把羊肚和肠子在一堆火上煮,另一堆火上则烧了一锅开水。水将沸未沸的时候,把羊头按在水里,晃一下再提出来,轻轻一刮,羊毛就脱落了。反复几次之后,羊毛已经脱落的差不多,然后把羊头放在火上,没刮干净的毛见了火就被烧光了。羊蹄也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完之后,唐歌拎着羊头去找老沙。
看着唐歌手里拎着一个光溜溜的羊头,老沙有点傻眼。部落里也不是不吃动物的头,不过一般都是大型动物,比如野牛什么的,而且都是剥了皮吃,像唐歌这样把整个脑袋弄个一根毛也不剩的,还真是头一回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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