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大法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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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鳄鱼吃人案的庭审与判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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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湫澜代表被告方银龙养殖场做了辩护词。她认为养殖场饲养鳄鱼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商业行为,并且被告方为了预防鳄鱼逃窜以及有不知情的人员误入,已经设置了多处警示标志,并且加固了围墙护栏等防护措施,死这完全是为了盗窃鳄鱼卵和小鳄鱼苗在市场贩卖,才冒险主动闯入鳄鱼养殖园的。

她认为死者小木的死,是他为了获取不法利益而冒险行动产生的恶果,与养殖场没有关系,因此不应赔偿给原告。

不过考虑到原告的丧子之疼,她表示愿意承担死者丧葬费和父母抚恤金合计11万元。

“你这是在羞辱人,打发叫花子么?我儿子一个勤学的好学生,在你鳄鱼场里去只是贪玩,你凭什么要诬陷他!”小木的母亲李清蕊坐在原告席,情绪激动的跳了起来,指着刚宣读完答辩状训斥道。

江宫平哐当一下敲了下法槌,对李清蕊警告道:“原告,请注意你的礼貌和言辞,不得打断他人辩护发言,不得恶语相向,否则我将让法警请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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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绪根和赵民蕊负责庭审的记录,赵民蕊用她那有些羞怯的嗓音,开始念诵法庭纪律。

然后开始走程序,核对当事人身份,征询他们是否申请审理人员回避等等。

这些程序走完,江宫平宣布:“由原告宣读诉状,之后由被告进行答辩。”

小木的父母请了银江市的知名大律师方孟达为代理人,这位律师也是当初江宫平审理杨力平碰瓷案的时候,给杨力平做代理的那位主。

原告的诉状主要是认为被告银龙鳄鱼养殖场在饲养鳄鱼这种危险生物的时候,没有履行足够的安全管理职责,导致死者小木闯入鳄鱼养殖池玩耍,最终被鳄鱼所吞噬,应当对小木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小木父母丧葬费、赡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80万元。

第133章 鳄鱼吃人案的庭审与判决(一) (第2/3页)

宫平在闪光灯的照耀下,心情略略有些激荡。

曾几何时,他也和别的庭长一起审过案子,那个时候,不管案件的主办人是谁,审判长这个位置一定是庭长的。

如今,自己和饶旭华这个老资格庭长一起审案,自己却坐在了审判长的席位,这一切来的是那么的突然,都让他有些恍惚,觉得似乎和做梦一样。

不过江宫平很快调整了心态,等到原被告双方都进场,并且时间到了以后,一敲法槌,宣布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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