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大法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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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合议与出乎意料的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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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赔偿金按照有关规定,为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240倍,也是20年份计算,不得超过20年,其因为须支付受害人合计47个月工资的工伤赔偿,从扣除后,应为193个月的202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合计为8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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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宫平洋洋洒洒的念起了字数一万多字的判决。案件当事人信息、案件基本情况,几次重审经过和本次重审的经过都被他一一念完。

这一念念了二十多分钟,有些旁听人员都面露不耐烦之色。

然后江宫平又念到判决的最后判决部分,很多懂行的人都知道这才是判决的关键部分,纷纷竖起了耳朵,记者们也都举起了相机。

“本院认为,受害人陆任佳在被告荣鑫石料加工厂工作五年后,经医疗鉴定患有尘肺病二期晚期病状,并且系在被告方工作期间所得,根据《工伤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被告方为受害人在工作期间办理了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应由第三人暨总工会,按照受害人的工伤等级既三级伤残标准,从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受害人一次性工伤赔偿金既20个月的工资,和受害人存活期间27个月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受害人因为其与被告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关于工资的约定采取的是浮动工资标准,故按照一年度受害人月平均工资7500元的标准计算,共计15万元一次性工伤赔偿金和每月6000元的三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既16.2万元,合计31.2万元。”

“受害人陆任佳在患病27个月后去世,经法院向省级工伤鉴定部门申请鉴定,鉴定为工伤后因职业病死亡,属于工亡,故应支付受害人家属工亡一次性工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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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点头表示同意。

于是这个案件这么定了下来。

三天以后,在襟溪法院的第一审判法庭,江宫平身披法袍,站在审判长的位置,敲了下法槌,大声宣布道:“原告陆劳山、王燕、陆风、陆雷诉被告荣鑫石料加工厂、第三人襟溪县工会劳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再再次重审,进过襟溪法院合议庭的审理和合议,现决定作出如下判决,请全体起立!”

他的话语一落,原被告双方,旁听人员和合议庭成员都全部起立肃静,唯一坐在那里的是担任记录的记员罗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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