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芥称王

〖草芥称王〗

第271章 赴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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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多罗嘟嘟指著领头那人,压低声音对杨灿介绍。

尉迟芳芳与慕容宏昭策马迎去,与尉迟野大声说笑著,隨后便並轡同行。

又过片刻,便抵达了尉迟野驻扎的营地。

尉迟野热情地將妹妹、妹夫迎进自己的大帐,当即吩咐手下宰牛烹羊,备下丰盛的宴席款待二人。

杨灿、破多罗嘟嘟,还有慕容宏昭的两名侍卫统领,则被引至另一顶毡帐赴宴。

“野大人手里的三成人口和兵马,哪是族长给他的?

那是先可敦的母族势力,本就心向野大人,心甘情愿受他调遣。

你以为,不经过野大人点头,族长能调动得了那些人?”

他顿了顿,狠狠啃了两口手里的肉骨头,又继续道:“先可敦走得早,人一没,族长大人就立刻把最宠爱的桃里夫人扶成了新可敦。

族长宠爱桃里夫人,连带著也偏爱桃里夫人生的几个子女,其中又以二部帅尉迟朗最得他的心。”

说罢,他猛地將啃得乾乾净净的肉骨头丟回盘中。

那骨头原本缠著一斤多重的肥羊肉,不过片刻功夫,便被他吃得一丝不剩。

破多罗嘟嘟微微侧过身子,用油渍渍的大手拢住嘴巴,凑到杨灿耳边,声音压得更低了。

“依我看吶,族长大人的心思,是想以后让二部帅尉迟朗继承族长之位。”

杨灿依旧慢慢切著羊肉,用刀尖扎起一小块,轻轻送进嘴里。

这儿的羊肉確是极品,半点膻味也无,肉质鲜嫩肥美,入口即化。

烹调之法也极简单,只切两片老薑、揪一把沙葱,再倒入清澈的溪水慢燉,熟后撒上一把粗盐,便是极致的美味,无需多余的调料堆砌。

他嚼著羊肉,缓缓道:“哦?这么说来,这位二部帅,定是有什么过人之处吧?”

“过人之处?有啊!”

破多罗嘟嘟嗤笑:“他最大的过人之处,就是有一个会討男人欢心的娘啊!”

“这么说————二部帅的本事,不如大部帅?”杨灿顺著他的话问道。

“他?给大部帅提鞋都不配!”破多罗嘟嘟嗤之以鼻,又抓起一块煮得软烂的羊肉,大口啃起来。

“那尉迟朗,尖嘴猴腮,细皮嫩肉,身子弱得跟个小鸡仔似的,凭什么跟野大人比?

论武力、论威望、论手下兵力,他哪一样能比得上野大人?”

“原来如此。”杨灿轻轻頷首,目光微微闪动,指尖摩挲著餐刀的边缘,心中早已盘算开来。

他此行的目的,本就是破坏诸部会盟,如今主持会盟的黑石部落內部竟有这般尖锐的家庭矛盾、权力纷爭,这未必不是一个可乘之机。

只是,尉迟野与尉迟芳芳这对兄妹,究竟有没有爭夺族长之位的野心,还需慢慢试探,不可操之过急。

宴席过半,眾人酒足饭饱,侍女端上酥油茶,醇厚的香气漫满毡帐。

尉迟野忽然看向妹妹,脸上露出几分温和的笑意,开口说道:“小妹,前些日子,我物色到一匹好马,品相极佳,带你去瞧瞧。”

不等慕容宏昭起身,尉迟野便转向他,笑道:“妹夫,你一路辛苦,且在帐中歇歇,我与小妹去去就回。”

慕容宏昭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神色,隨即又恢復了温和的笑意,頷首应道:“好,大哥与小妹自便便是。”

说罢,半起的身子便重新坐回原位,端起酥油茶,悠然啜饮起来。

尉迟野带著尉迟芳芳走出大帐,径直向圈马的营地走去。

尉迟野率脸上笑容褪去,露出几分凝重:“小妹,你先前信中说,利用禿髮部落的计划,具体是如何安排的?此事,可行吗?”

先前书信往来,尉迟芳芳所知也有限,唯一能確定的,不过是禿髮勒石的暗中投靠,诸多细节,並未细说。

此番二人“邂逅”,本就是早有约定,只为避开旁人耳目,好好商议这奇袭木兰川的具体对策。

尉迟芳芳放缓脚步,道:“禿髮部落这一年多来,饱受周边各部打压排挤,早已不復往日盛况。

如今虽说仍是大部落的架子,可那些附庸於他们的小部落,早已人心涣散,悄悄与他们划清界限。

只要这次木兰会盟成功,各部势力合纵,禿髮部落便再无立足之地,唯有死路一条。

“”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因此,禿髮乌延只能孤注一掷。

他从部落中挑选了八百名禿髮氏的精锐,分扮成四支商队,暗藏兵器,打算趁会盟之时,奇袭木兰川,打乱咱们的部署。”

尉迟野一边走著,一边细细思索著妹妹的话,眉头微蹙。

先前信中並未提及这般详细的安排,诸如兵力部署、行进路线等细节,他此刻才得以知晓。

说话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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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野大人手里握著咱们黑石部落三成的人口和兵力,个人武力更是悍勇无比,手下还有一支精锐铁骑,凭啥说他不行?”

杨灿放缓动作,轻轻切著盘中的羊肉,状似隨意地说道:“野大人手握部落三分之一的兵马,这般权势,按理说,应当是极受族长器重才是。

“兄弟哟,草原上的门道,你可就不懂了。”

破多罗嘟嘟摆了摆手,压低了声音。

帐內还有慕容宏昭的两名侍卫统领,这种部落家事,终究是家丑,不便让外人听去,即便那些外人或许早已心知肚明。

杨灿抬眸,故作疑惑地问道:“哦?莫非这位尉迟野大人不堪造就,惹得族长不喜?

“”

“啥叫不堪造就?还不是族长大人一句话的事儿!”

破多罗嘟嘟撇了撇嘴,带著几分不平之意。

“你也亲眼看见了,野大人那身材、那气度,一看就是个能征善战的狠角色,怎么会不堪造就?

暮色四合时,队伍在一条溪流边歇了脚。

这条溪流,或许便是返程时杨灿设伏的绝佳地点。

所以趁著牧族战士们搭毡帐、挖灶膛、忙炊饮的间隙,杨灿便借著巡查的由头,在溪流左近细细探看,將周遭的地形沟壑一一记在了心上。

而破多罗嘟嘟,却和一眾士兵一样,只穿了条犊鼻裤,赤著脚就扎进了溪水。

他扑腾嬉闹著纳凉洗澡,粗哑的笑声顺著风飘远,快活得活像一个两百斤的孩子。

帐內酒肉管够,可四人分属两方,平素並无交情,自然而然地就各据一方条案,各用一个食盘。

倒是破多罗嘟嘟性子热络,主动將自己的食桌挪到杨灿身边,一边大口啃著羊肉、大碗灌著烈酒,一边在杨灿有意无意的引导下,絮絮叨叨地说起了黑石部落的內情。

“大部帅尉迟野,是咱们先可敦的儿子。先可敦这一辈子,就生了一子一女,便是咱们公主和尉迟野大人了。”

他將一碗烈酒一饮而尽,抹了把嘴角的酒渍,又抓起一块肥得流油的烹羊肉,大口啃著,含糊不清地哼哼。

“王兄弟,你说这次诸部会盟,这么重要的事,咱们族长的大儿子,怎么反倒去守外围警戒?那还用问,失宠了唄!”

又走了小半个时辰,便见十余骑快马迎面疾驰而来。

领头那人身材极为魁梧高大,骑的本是一匹通体漆黑的高头大马,雄骏非凡。

可驮著他那壮硕的身躯,那马竟莫名给人一种“骏马似驴”的错觉。

纵使这“驴”在同类中已是格外健壮高大,在他面前,依旧显得娇小了几分。

“吶,你瞧,那就是咱们黑石部的大部帅,尉迟野大人!”

晚餐算不上精致,却是草原上最地道的滋味。

携带的肉食与米麵为主,士兵们又在附近寻了些鸟蛋、采了些鲜嫩的野苜蓿,或清炒,或和著麵摊成馅饼,请二位贵人品尝。

杨灿与破多罗嘟嘟也有幸分到了一份。

谁曾想,这常作牛马饲料的野苜蓿,炒后竟脆嫩爽口,带著淡淡的清香,实是难得的美味。

待天色彻底暗透,溪畔的人渐渐散去,杨灿才起身去河边沐浴。

队伍中並非无车,那一人高车轮的大车稳稳地碾过草地,车上堆著毡帐、锅碗与鼓鼓囊囊的粮袋。

杨灿的马股上,也搭著一个硕大的马包,里头盛著尉迟芳芳赠他的“陇上明光”。

这副盔甲,他在大厅里时便试穿过了。

盔甲实是男人最好的冠冕,孙猴子披甲之后,美猴王才变成威慑天地的齐天大圣。

杨灿著甲的模样,当时也是著实惊艷了尉迟芳芳和破多罗。

此时人少,不必担心搅浑河底的泥沙,清清凉凉的溪水漫过周身,洗去一日的风尘,也能让人夜里睡得更安稳些。

次日天刚蒙蒙亮,队伍便再度启程。

將近午时,正该歇息时,前方忽然出现三骑身影,正是黑石部落巡弋在木兰川外围的游骑警哨。

一番盘问,探明这支队伍的来路与用意后,游骑立刻策马折返,將消息传了回去。

杨灿一行则稍稍调整方向,在其中一名游哨的引领下继续前行。

第271章 赴盟 (第1/3页)

尚未至午,陇上草原的日头还未攒足力道,阳光斜斜洒下,暖而不烈。

风裹著青草的清冽与野苜蓿的淡香,掠过齐膝深的草浪。

翻涌间,將远处起伏的山岗晕染成一片朦朧的碧色,连天际线都变得柔和起来。

尉迟芳芳与慕容宏昭並轡前行,马蹄踏过草叶,溅起细碎的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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