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锦闭上眼,努力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罢了,反正近来无事,就在镇里玩玩,多吃点红薯玉米啥的,总好过吃腊肉......
睁开眼后,彩锦起身:
“多谢大.......”
让彩锦大仙叫一个凝气境“大人”,彩锦还有些说不出口。
迷茫的她......现在不敢看陆远,只能低着头。
“姑娘,你是鱼仙镇的人?”
“不是,我是河......河对岸一处村庄的,村子被妖物毁了,最近一些天才来到这里。”
彩锦解释道:
“前些天本想半夜来仙祠寻个睡处,但我饿坏了,仙祠上的供奉我不敢碰,所以才偷吃了你的红薯,我以后会还你的。”
陆远似是看出其尴尬:“我叫陆远,不嫌弃,叫声陆哥哥便是。”
彩锦最终还是没有如陆远所愿,她说的是:
“多谢陆远大哥!”
【叮!玩家请注意,您与“小锦”当前交互,使得“小锦”对您增加了5点好感度,且本次交互出现新的延伸剧情,具体发展将遵循您的表现和“小锦”的反应,请您慎重对待。】
彩锦:“我......我叫小锦。”
“小锦姑娘,睡在仙祠不大合适,你随我来吧。”
说完,陆远也不管彩锦答不答应,自顾自往前走。
待走到门口,陆远又回头多问了一句:
“姑娘可有吃饱?要不路上我再给你买点烤红薯?”
彩锦的脑子还是好使的,立马给自己编了一个貌似合理的背景故事。
“没想到姑娘身世如此可怜,罢了,看你这样子,哪儿还能拿出银子来。陆某现在暂代鱼仙镇镇令官一职,既然姑娘来此避难,那陆某便有责任给姑娘安排个住处。”
说到这里,陆远洒然一笑:
“虽说你我之间有些传言,但也正好,陆某安顿姑娘,镇里百姓反倒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你在镇里也能过得踏实,不会遭人猜忌。”
彩锦好使的脑子突然变得不好使了,半晌才说了一个字:
什么小孩子!
小欣欣你给本大仙回来啊!
可彩锦最终什么也没说出口。
这等荒唐事,她活了百来年别说见,听都没听过,眼下她却在亲身经历。
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啊(á)?”
彩锦大仙虽然“一把年纪”了,但这人世间很多道理,却还是体会得不够深。
有时候,一个谎言,往往需要十个谎言去圆。
除非彩锦真打算坦白自己的身份,若不然,她现在只能被陆远拿捏得死死的!
陆远起身:“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第三十二章 我叫小锦 (第3/3页)
真是个好孩子,大人的教导她都记得!
小欣欣跟陆远和彩锦鞠了一躬之后就跑出了仙祠。
彩锦已然低下了头,红晕悄悄染在了脸上,眼里水汪汪的。
什么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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