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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拜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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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解约的话,需要多少钱呢?”周弘忙问。

“一分钱不需要!本来就是无效的协议……”彩宫律师美眸看向周弘,“一旦他们起诉呢,就坚持说缇香小姐家庭环境不错,现在还是上学的年龄,也不想出来打工就好了!”

“啊?”周弘莫名其妙。

“是这样的,我看协议里缇香小姐的住民票复印件,缇香小姐刚刚满16岁。”

“按照我国民法典,16岁确实有资格独立签订劳动合约,但有一点,16岁到18岁之间,只有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才可以独立签订合同。”

周弘愣了下,这火发的,莫名其妙,你精神病啊?

随之明白过来,彩宫律师在律所肯定地位不高,属于底层,毕竟日本论资排辈也很严重。

她还没资格用分钟计算时间收取咨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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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白一些,缇香小姐只要有个幸福的家庭,生活没有困难,完全可以请求法庭裁定该协议无效。”

“要怎样证明缇香小姐不需要依赖该收入保障生活,你……”彩宫律师美眸眨呀眨的看着周弘,“你懂吗?”

周弘一怔,随之恍然,就差告诉自己这条法律的漏洞,给伪造个缇香的收入来源都可以了。

包括父母还在抚养都可以。

当然,严格说,这条法律本身就是对未满18岁的公民之保护,也算不上是漏洞。

彩宫立花接过手机看起了那份经纪人代理合同,随之微微蹙眉,“漏洞百出的一份合同,为什么要找律师呢?”

周弘一怔,本来是希望通过这处曼谷办公室和西泽国际法律事务所日本总部联系上,雇佣事务所在日本熟悉艺人官司的律师来打。

因为都可以想到,该律所的曼谷办公室,现今要推动的业务肯定是代理在此投资的日企,派驻的律师,必然是商业法相关。

这种娱乐公司和艺人的纠纷,这里的派驻律师肯定都不太擅长。

却不想,这位彩宫律师,年纪不大,姿色出众,跟高级公关嬢王一般,但好像业务能力也不错?

毕竟按照日本民法典,签订各种劳务协议,16岁以下,需要监护人签字同意,16岁以上就不需要,本身刚满16岁有的少年还懵懵懂懂,签下一些莫名其妙协议,这条法律给了反悔的机会。

“缇香家,本身也不是什么困难户。”周弘说,“当然,您说的我懂。”

彩宫律师满意的点点头,“好了,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吗?”

“没有了,您收费一分钟是?”周弘小心翼翼问。

却不想,如花一般美艳的彩宫律师立时俏脸有些愠怒,瞪了周弘一眼:“我计时了吗?小屁孩!”

第十七章 拜金律师 (第2/3页)

通手机壳的索尼手机,事务所合同她自然没随身携带,但手机里存储有合同的照片。

彩宫立花诧异的看向周弘:“你是我国人?”

周弘的东京腔日语,也是标准的不能再标准,比彩宫立花这个大阪人努力模仿东京腔的日语正宗的多。

周弘笑笑,对着缇香递过去的手机做了个请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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