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太子爷

〖大唐太子爷〗

第三百章五十八章 拟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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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高明答应了一声,就拿起了桌子上那张苏婉儿已经写好的纸,细细检查起来。

检查完了之后,高明顿时就笑着点了点头。

“嗯,不错,对了,最后你再补充一句,不管父母的公民等级是几等,只要是出生在大唐的新生儿,一律列为甲等公民!”

“是!”

听到高明的话之后,苏婉儿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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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丙等公民,既拥有贱籍的大唐公民,以及战败国的百姓,以及被剥夺甲、乙公民身份的大唐公民,丙等公民受大唐保护,享有通过劳动获取报酬的权利,任何随意危害其生命的人必将受到严惩,严重者直接判处死刑。”

“第四条,丁等公民,即战败国的贵族或官员,以及被剥夺甲、乙、丙公民身份的大唐公民,大唐给予丁等公民最基本的生命保障,除此之外,不享受其他权利,一旦犯错,处罚加倍,最高死刑。”

“第五条,等级底的公民可以通过兵役、劳役等方式累计贡献,经当地官府呈报,户部审核通过后可以提升公民等级……”

苏婉儿的书写速度很快,几乎高明念到哪她就写到哪,所以当高明念完的时候,她也写完了。

“郎君,已经写好了,你看一下吧!”

第三百章五十八章 拟定条款 (第2/3页)

听到高明的话,苏婉儿顿时一愣,不过她随即就反应了过来,忍着内心的震惊,迅速的把高明的话全都记录在了纸上。

此时高明念的,正是前一天他和李世民提到的公民等级,因为早已经胸有成竹,所以他一开口,便是滔滔不绝。

“第一条,甲等公民,是出生在大唐,拥有大唐户籍,且没有劣迹的士人,农民,工匠,商人以及士兵,甲等公民享有考取科举,以及在大唐担任九品以上官职的权利,也拥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二条,乙等公民,是出生在大唐之外,但是能使用大唐语言和文字的公民,通过申请,并经官府批准加入大唐国籍的公民,以及因为触犯大唐律法,被剥夺甲等公民身份的大唐公民,乙等公民享有担任流外九等官职的权利,也拥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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