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祖上是土司的时候,三年弄死一个人,是件小事。但到了新社会之后,再弄死人就是犯法了。我们也知道,与政府对抗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因此,我的父辈再没有人养金蚕蛊作为本命蛊。但我养蛊成癖,不顾父辈反对,把金蚕蛊养成了自己的本命蛊。这些年来,我一直游走在这大西南的偏僻地区,到处打听哪里有罪大恶极而得不到政府惩罚的人,找到了,就把蛊放出去,想着也是你们汉人所说的行侠仗义的美事啊!
我可以向你保证,我施蛊的对象,基本是恶贯满盈、罪该致死的人,绝对没有滥杀无辜!
第二百三十四章 蛊之详解 (第3/3页)
就像现代流行的西药里的青霉素、链霉素一样,杀灭人身上的病菌,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我熊氏祖上能够长久地把持着黔西南一大片区域的土司之职,与利用善蛊施加恩惠于那里的百姓,有着莫大的关联。
这些蛊虫,在我族中并不罕见。每年特定时刻,我们这些养蛊之人,还会举行斗蛊大会,相互比试蛊术的高低,比出水平最高之人,成为蛊王。蛊王的地位,在我族之中,是很崇高的。比如我,连续多年成为蛊王,因此,在我族之中,虽然没有土司了,但我还是像土司一样,有着很高的声望。
再来说我的宝贝金蚕蛊。我熊家世代传承了蛊术之人,均养有本命之蛊。也就是说这些金蚕蛊是与我的生命相连的。我死了,它们也就死了;如果它们死了,我的命也就不长久了。这就是说刚才我见到您没有毒发,认为自己也没有活命机会的原因。
金蚕蛊的表皮是蚕金色的,乃我熊氏经历几代人培养出来的,它的抵抗力很强,水淹不死,火烧不死,刀也砍不死,一般的解毒杀毒之物,对它不会有太多作用。只是这养金蚕蛊的最大弊端,就是它们成熟之后,三年要见一次人血,必须要弄死一个人才行,否则,养蛊之人会遭到反噬,同样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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