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我小时候学这些花了十几年吧”
但她哪里知道,如果是纯粹的知识点的话,曹耀在前世就已经掌握很多了,只是现在的字体,也就是小篆,曾经没有深入研究过,待到你认识,自然就水到渠成。
这件事上,李倩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村里的亲朋好友,因为这已经不只是一个奇迹了,这样散播出去,一定会发生巨大的震惊,到时,他们安逸的生活就会终止。
李倩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再交给他了,于是今后的一年纯粹就是曹耀自己在研究一些学术问题,和分析天下的走势,纯属于娱乐。
而早就在前世读了那么多书的曹耀,自娱自乐的学术问题以及天下大势,如果让读书人看到,一定惊呼这是神人,神仙转世。当然,这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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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耀今年五岁了,他觉得他因该可以做更多的事情,至少可以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写字了,因为在他看来,读书写字是人所必要的,也是一种处于孩子心态的好玩。
“父亲,我想在村里成立一个私塾,无偿的教导和我同龄的人学习读书写字,将来也让他们能够有着出人头地的机会。”
曹耀思索了片刻:
“村里的孩子没那么多的钱来读书写字,要知道,你也是靠你母亲的玉佩才支撑起来的。”
是啊,这是古代,不比现代社会,可以说古代的读书就是一奢侈品,让大多数人们可望而不可及。
“曹哥哥,明天就是……”
就像是蚊子,亦或者十足的小跟班,黏着曹耀不放,让曹耀有点接受不了。整天求神拜佛,让他们拯救他的疾苦与灾难。
就这样,春去冬来,争艳蝉鸣,时间就像手中的沙子,怎么抓也抓不住,再回首,又过却两年。
两年的时间,五岁的年龄,足够曹耀做很多了,尤其是李倩知道自己的儿子很有天赋的情况下,但事实证明,她还是低估了曹耀,在她看来,他倾其所有的教他知识,再怎么也要三五年。
而曹耀却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这项任务,这让李倩极度震惊。
曹耀并没有放弃这个计划,因为他觉得让去村的孩子们读书是一次挑战,一次颠覆现如今人们世界观的东西。而曹耀就是喜欢挑战。
现如今,就是钱的问题。曹耀也在思索,怎样能获得钱财,而他只是个孩子。
曹耀一边梦想着他的发财大计,一边在村口的路上发呆。这时,正值王婶从村口走过来,手里拿着几个梨子,看见曹耀在那里发呆,就走了过去。
“小曹耀,在发什么呆呢?”
随手给了他一个梨,说道:
第十一章 天才 (第2/3页)
都落荒而逃。
“曹哥哥,还在写字么,我都看得头大了,别写了,陪我出去玩好么?”
“曹哥哥,昨天我爸爸打回来一只兔子,好可爱哦,我们一起去跟它玩好么?”
“曹哥哥,刚才刘叔家的那位哥哥偷吃了邻居家的东西,被刘叔打得满天飞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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