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首歌唱完,叶落就开始犯愁,因为就现场观众的反应来看,这谢幕又是个老大难问题,得很久。
花了一分多钟谢幕,底下观众终于慢慢平静下来,叶落回到了导师席上,也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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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祈望能够长生不老,
ijustwantlivewhilealive。
我只想每天都能活得精彩。
……”
歌名:《itslife》。
这种唱法,一旦破音,那是神仙难救,现场就不说了,就算节目播出的时候可以修音,哪怕让世界上最好的修音师来,也无可奈何。
对叶落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冒险。
但是这首歌叶落又太喜欢了。正如歌里唱的那样:把握现在,才能无限精彩。
冒险不算什么,有挑战才过瘾。
好在整首歌唱下来,叶落的嗓子还是顶住了,自我感觉还不错。
这首歌在演唱的时候,对于叶落来说有两个难点。
一个是手里的电吉他,叶落会吉他,电吉他也会,但是相对于键盘来说。叶落并不擅长这种乐器,更何况今天他是主音吉他手。在所有乐器中比较出挑。
其实本来他想拿一个肩挎式键盘,但是做为一支摇滚乐队的主唱,在舞台拿这种更像一种玩具的肩挎式键盘,叶落觉得不得劲儿,该背吉他就要背吉他。
所幸这是一首旋律金属,吉他没有solo部分。纯伴奏,叶落还能应付,昨天排练几遍练下来,问题不大。
第二个难点,是唱。
itslife。
这就是我的人生。
itsnownever。
把握现在,一切稍纵即逝。
iaintgonnaliveforever,
叶落天生嗓音清亮。唱这种金属摇滚,格格不入。他必须用技巧来弥补天生的声线问题,全程压着嗓子唱,通过喉部的高度紧张,以及远比平时消耗更大的气息量,来营造火山音效果。
这种演唱方式,其实是不科学的,对声带的损害很大,用行话来说,是野路子。
叶落的作曲是牛学义教的,而他的唱歌技巧,在遇上车祸之前,其实比他作曲还强。叶落有唱歌的天赋,但要达到这种水平,并不是无师自通,而是由师娘齐萱悉心教导的结果。
齐萱是民族歌唱家,长江以南第一金嗓,叶落在她的教导下,功架很正,平时唱歌从来不会这样去发声。
但是既然唱这种金属摇滚,想要现场的气势,必须这么来。
第四百零七章 以歌咏志 (第2/3页)
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一。
诱regonnahearvoice,whenishoutoutloud。
你将会听到我的心声。当我大声喊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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